在线教育统考英语是否免试?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含本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生,可免试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专业学生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一级、二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他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得者不能免修该课程;
(3)除英语专业外,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PETS-3级及以上证书,并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的人员,可免考《大学英语》;
(4)非英语专业学生,入学时年满40周岁,可免试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5)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见《教育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基础课程全国统考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附件:少数民族学生免上大学英语的界定)可免上大学英语。
统考免试条件中相关免试证书的时间和有效期
(1)凡持有统考报名时免试条件中规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或英语证书或计算机证书者,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免试全部科目或相应科目。(2)有关豁免证明书的有效期以证明书本身的有效期为准。
统一考试申请表及免试程序
(1)统考免试申请表由网考办制作,各网络教育学院或校外学习中心自行从网上下载。
(2)办理免税的程序是:
①学生凭免试证明原件在其校外学习中心申请免试;
(2)校外学习中心对学生免试证书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免试申请表》;
(3)校外学习中心向网络教育学院提交学生免试证书原件扫描件(注:不是复印件)和《免试汇总表》,网络教育学院审核免试申请材料;
(4)网络教育学院将《免试汇总表》提交网考办审核备案。
免试学生名单提交备案。
免试学生名单由网络教育学院在每次统考报名的同时办理。提交方式为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的数据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外,主要是“免试原因及代码”,以网上考办设计的“免试汇总表”上的要求为准。
课程豁免:
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试教育部统考的全部课程。
学生可凭国家教育系列(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相同课程合格成绩单(有效期四年)申请专业教学计划范围内的课程免试。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成绩(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等。),符合北京外网学院相关规定者,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报名参加非英语专业学习的学生,报名时年满28周岁的学生,达到初中水平的学生,或者报名时年满40周岁的学生,可以报考免试课程计划中的一系列大学英语课程。
注:申请课程学分互认和豁免的总学分不得超过拟完成总学分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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