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绝对谬误

在我们从小到大的英语学习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自以为是的“学霸”。他们看不起自己学历低,用非常优越的语气教人渣用英语思考。他们还嘲笑人渣的语法,喜欢当老师,纠正别人语法中的“错误”...

作为一个说英语的人,我已经并且正在被英语“校长”的聪明所压垮。最近,我读了世界顶级语言学家史蒂芬·平克的《语言本能》,我终于感到自豪了。那些曾经深感自卑的人,也随着自己对知识的深刻理解而逐渐融化,但又对那些狂妄的“学霸”产生了些许小小的同情。

接下来,让我们和世界顶级语言学家一起粉碎英语“学霸”的傲慢神话。

首先,我们必须介绍一下《语言本能》的作者史蒂芬·平克,他是麻省理工学院认知神经病学中心的负责人,也是哈佛大学的名誉教授。他的作品两次入围普利策奖,被《时代》杂志评选为全球65,438+000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他曾两次被《展望》和《外交政策》评为“世界上最受尊敬的100名知识分子”和“世界顶级思想家”。他是当今世界公认的顶级语言学家和认知心理学家。

这样一个超级大咖写的书,当然把所谓的“学霸”理论抛到了100光年之外。平克在《语言本能》一书中告诉我们,语言是人类的一种本能,与文化教育水平无关,更不能引导思维。所谓的“语法”只是一些人制定的“规则”,而不是语言的自然机制。

下面,就让我们和平克一起看看这些被“学霸”统治了很久的歪理背后的真相吧。

误区一:学历越高,越会说话。

英语“学霸”通常自视甚高,认为自己学历高,英语好,而学历低的,尤其是本科以下的,自然对英语有所顾虑。这种偏见在筛选简历时尤为明显。事实上,语言与教育无关。

语言学家曾经采访过教育水平较低的非裔青少年,发现他们的口语表达造诣很高,甚至比教育水平较高的美国成年白人还要好。例如,一个黑人少年会说“He be working”,这意味着他通常在工作,或者他有一份固定的工作;“他在工作”表示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正在工作。然而,标准美式英语中的“他正在工作”却不能做出这样的区分。此外,像“为了发生这种情况,你知道这不是黑神干的那颗子弹”这样的句子表明,他们在说话时使用了一整套语法手段,如关系从句、谓语-补语结构和从属从句,更不用说这个句子相当神学。

有孩子,三岁半甚至更早就能给90%以上含有单数人称动词的句子加上“-s”,几乎不会画蛇添足,这与孩子及其家长的教育无关。

一些智障患者,如精神分裂症、老年痴呆症、一些自闭症儿童和失语症患者,能流利地说出可靠的句子。有些人甚至更喜欢晦涩的词语。比如有些威廉综合症(钙调节异常导致的发育障碍)的孩子,在被问及喜欢什么动物时,不仅能说侃侃,还能说独角兽、翼龙、牦牛、剑齿虎、秃鹫。普通人只能提到猫、狗、马、牛等常见动物。

当然,说到英语,即使是学历很高的人也会说一些搞笑的、不合逻辑的句子,比如“一个人开着车在公园道上,一个人停在车道上”,“一个人在重演,一个人在戏里朗诵”,这也是语言学家经常拿英语开玩笑的地方。

误区二:语言决定思维。

英语“学霸”通常教学渣用“英语思维”思考,而不是“汉语思维”。其实,思维并不是由语言的类型决定的,而是我们大脑里早就有了一套“心语”。

用语言反驳思维的谬误是很容易的。比如婴儿,还不会说话,所以当然不会用文字思考,但是可以很快学会各种生存技能,可以和大人交流,甚至可以学习各种语言。有很多艺术家在创作时不需要语言,甚至只有摆脱了语言的束缚,才能更接近灵感,更好地思考。

人的思维并不依赖于英语、汉语等语言,而是依赖于“心语”的“思维语”。它还用符号来表达概念,用符号的排列来对应“谁对谁做了什么”。但“心语”比普通语言更复杂,以区分不同概念之间的逻辑差异和相互关系。“心语”比普通语言简单,因为它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处理海量的信息。其实掌握一门语言,就是把“心语”翻译成一串单词,或者一串单词翻译成“心语”。

其实,在我们出生之初,大脑中就有一套“心理词典”和“心理语法”。正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可以在年轻时与成年人交流并学习第一语言。神经学家和遗传学家发现了“语法基因”和“语言器官”的线索,这也为“语言本能”提供了更多的证据。

误区三:语法语言很可怕。

英语“学霸”通常会教渣渣注意语法,不要犯语法错误,以此来显示自己有文化,而不符合语法的句子在他们眼里就是“没文化,可怕”。其实我们通常认为语法只是一种人为的规则,我们就是在用这些人为的游戏规则来评价别人的游戏能力。

平克在书中对上述现象进行了精彩的讽刺。他说,我们正在观看一部纪录片,这部纪录片展示了自然界中各种野生动物的精彩生活。但影片的解说词说:熊猫用错了拿竹子的手,海豚的游泳方式不对,猴子的声音不统一,山雀的窝不伦不类...如果换成受人尊敬的知识分子用语法对人颐指气使,这不就是形象吗?

我们上面说过,语言是人的本能,我们的大脑里早就有“语法基因”,但和后天强加的“规则”有些不同。这里有两个概念需要区分。一种是“规定性的规则”,即我们在学校学的语法,规定人们应该如何说话。另一个是“描述性规则”,描述人们说话的方式。这两个概念完全不同。描述性规则更接近“语言本能”,但也深受“规定性规则”的影响。

所以我们每个人说的话,可能是合乎语法的(从语言机制的角度),也可能是不合语法的(从规定性的角度)。不矛盾,因为这是两套规则。就像一个赛车手,虽然遵守了自然的物理规律,却违反了当地的交通法规。

事实上,在平克看来,语言一直在进化,我们应该与时俱进,从人类心智的复杂性中捍卫语言使用的根本动因。从提高沟通效率的角度来看,那些多余的“规范性规则”应该删除。含蓄的俚语不仅继承和拓展了一些亚文化,也为主流语言的发展和更新提供了新鲜素材。

当然,口语和文字写作有很大的不同。口语是短暂的,以即时交流为目的,夹杂一些流行语也无可厚非。但文字写作需要用语言表达复杂的思想,需要经过深思熟虑,清晰得体,更有利于思想的传播和保存。

结论:既然语言是本能,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自信地说话呢?

语言是人的一种本能,与教育程度无关。它不能决定思维,但它是不断进化的。不管我们正在学习多少种语言,除了我们的母语,我们都应该自信地大声说,认真写。从兴趣出发,遵从内心,发挥本能,挖掘潜力。敞开心胸接受那些表面的优点,睁开深邃的眼睛,洞察那些思想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