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条件是a和m的区别是什么

a代表进境货物通关单,是指由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列入《检验检疫法目录》且未列入《检验检疫法目录》的进口货物或者特殊物品的收货人已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检验检疫的证明。

m代表进口商品检验,指进口商品的检验。包括两种形式:

1.进口货物的贸易伙伴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应根据贸易合同和有关标准,在货物装运前,或货物到达目的港或使用地后,对进口货物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残损等进行检验鉴定。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商检机构或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对进口商品实施强制检验。

扩展数据:

进口货物的检验说明:

1.进口商品有索赔期,所以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进行检验。收货和使用部门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时,应考虑商检机构检验发证的时间。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估计在索赔有效期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接收和使用部门应及时与订货公司联系,延长索赔期限或保留索赔权利。超过索赔期,商检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检验,而不提供延长索赔期的依据或保留索赔的权利。

2.一般进口设备在合同中都有质量保证条款。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因操作、保养、修理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可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

3.进口货物在口岸卸货时,发现货物残损或数量短缺,由口岸中外运公司或收货使用部门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并给予鉴定签证。口岸检验鉴定有困难的,由口岸商检机构办理异地检验手续,收货和使用部门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检验鉴定签证。未办理迁地检验手续的,当地商检机构一般不予接受检验。

4.如果进口货物合同中规定卖方要来中国检验,或者到货后发现问题是卖方的责任,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地点进行检验。

5.进口机动车使用者应当在申领行驶证前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当地商检机构办理进口机动车检验手续。登车检验后,出具《进口机动车检验通知书》,并据此向交通监理部门核发行驶证。

6.对重要进口商品和大型成套设备,收货人应根据外贸合同在出口国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监造或监装,商检机构可派员参加。

参考来源:

百度百科-监管条件

百度百科-进口商品检验

百度百科-入境货物通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