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文学特征与骑士文学的特征

骑士文学的特征

五百年后,如果上海复旦大学中国文学系的教授们把当下的“新文学”小说——那些总被描述成神经质、喜欢恋爱的女孩,不知道为什么的固执的父亲,只想拥有真命天子的乡下人,永远只知道喊口号的革命者,像往常一样平静死去的烈士——这样的新文学,新文学,或者所谓的“革命文学”。就像我们现在看五百年前的小说,总觉得有点跑调。文学的美好就是这么善变。因为文学反映的是时代的思想和生活,时代过去了,那个时代的文学也成了过去,这就只有文学史家去讨论了。

像这样的情况,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都不例外。五百年前盛行于欧洲的文学作品,绝对不是现在流行的现实主义、新浪漫主义或新现实主义文学。五百年前的欧洲文学,就像我们曾经有过的“堕落之子状元,乖乖女私订终身后花园”一样,同样不可理喻,可笑至极。他们的区别在于,他们说的不是“才子佳人”的千里良缘,而是武士的爱情生活。这些勇士,在当时是一个特殊的阶层,叫做骑士;所以,今天的文学史家也把当时欧洲的文学,也就是中世纪的文学称为“骑士文学”。

记者:现在让我们看看,难道不是所有这些垃圾奇幻小说和中国人创作的低级奇幻小说都在网络上流行吗?武侠文学还能在人们的记忆中保留500年,但现在网络上的这些垃圾能存在哪怕5年吗?——恐怕有很多小说撑不过五个月,甚至五个星期!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想,后人看到这些幻想和低级幻想会怎么说——如果这些东西还能保存到那时?的确,“文学反映了时代的思想和生活”;现在这些“一千篇一案,无理取闹,令人作呕”的网络玄幻文学,或许正反映了网络时代初期网民的心理!——大概,对于后人来说,这些作品也就只有这么多价值了...

骑士制度是当时封建诸侯国的一种特殊组织。虽然它是建立在“忠于君主,保护宗教和任侠”的信条上,但它似乎是中国朱国的一流游侠。但实际上,那些“骑士”不过是醉酒好色的武夫,成了封建诸侯的爪牙,以“保护东正教”的名义随意杀人。十字军东征期间,骑士风头正劲,真正的骑士文学也是在那个时候产生的。

当时的各种蛮族方言(蛮族确实是当时的新兴民族,也是现在强大的西方文明民族的祖先)与被称为“俗拉丁”或“下拉丁”的退化的不规则拉丁语结合,形成了所谓的“罗马”文字。“言情”就是言情,本来是这种写法的专有名词。当时的文人用这个“罗马”来写骑士们的冒险和爱情故事,所以这些作品也被称为“言情小说”;这个名字已经用了很久了。直到近代,文学史家还常说“中世纪的浪漫”,或者“侠义的浪漫”,可以翻译成“骑士文学”。现在我们用“骑士文学”的翻译,是因为“浪漫”和文学浪漫主义容易混淆。

在欧洲文学史上,骑士文学是代表封建制度的文学。换句话说,侠文学是在政治上与封建制度相对应或成为封建君主工具的文化层面。现在自然不会有人去模仿或者欣赏骑士文学(当然骑士文学也应该在没落之列),但是从文学史的立场来看,骑士文学是神话传说的延续,是现代小说,所以骑士文学的研究不一定是多事之秋。侠义文学著名的《堂吉诃德》是侠义文学的葬礼。堂吉诃德这位大师,就是爱看侠义文学,对侠义文学着了迷,固执地到处去消灾惩恶,所以撞了很多钉子,闹了很多笑话,最后丢了性命。但是,真正的侠义文学中真正的侠客并不是这样的侠客,所以他不会这么倒霉。当初弦歌诗人只想在主人的酒宴上尽忠职守,就拖着你主人爪牙的骑士们的逸事鬼混。他(弦歌诗人)把骑士描写得英勇侠义,把他们的恋人描写得“艳若桃李,寒若冰霜”,无非是在说他们善祷的最后一技之长。他们万万没想到,一个堂吉诃德会吃大亏。现在也来介绍一下骑士文学吧,我敢预计,可能不会有第二个唐吉诃德再被忽悠了。

当罗马人推翻了高卢人的统治后,方言的混合形成了两大流派。在南方,更拉丁语的奥克语很流行。这是普罗旺斯的行吟诗人使用的写法,他们的语气更接近抒情而不是史诗。在北方,有所谓的Langue d'Oil Oyi语,这是trouvères(北方吟游诗人)使用的工具,他们利用手头的材料和该地的史料,创造那些“浪漫”(自然这就是最初诗句的浪漫)。

前面说过,骑士文学描写的是骑士的职业生涯。所以这些故事都是关于骑士的。在那个年代,一个出身高贵的少年能获得“骑士”的称号实属不易。他必须有过多少冒险的侠义行为(在中世纪封建阶级的脾胃里自然只是“侠义”),他必须杀过多少异教徒的“阿拉伯狗”,他必须在江湖上赫赫有名,才能被尊称为“骑士”。《演义》的编剧不仅是一个骑士的职业,更是一个骑士的冒险家。所以“冒险”是骑士文学的主旋律。早期的《演义》也讲过骑士的风流韵事。但骑士们却因为他的侠义行为赢得了美女的青睐。那些美丽而骄傲的中世纪美女是那些可以取笑追求她的男人的人。他们也喜欢看到男人为她的爱流血,用任侠的冒险的名义。所以,即使在描述骑士的风流韵事时,早期的言情也不是“月下之柄”或“花前之语”,而是一种打狮打虎打龙打魔的冒险“侠义之举”。骑士们一定有过无数的奇遇,《罗曼史》的作者一一描述过,但没有任何联系。像往常一样,这些冒险的举动一定是在一个神秘的环境中,一个古老的黑暗森林,一个失落的堡垒,或者一个恶魔洞穴。对手不是普通人,而是老虎,狮子,毒龙,吃人的恶魔,千百年来的巫师等等。有时也有邪恶的战士,所谓的黑骑士,但这也有超人的能力,不再是凡人。对于所有这些凶猛的对手,我们英雄的骑士必须极其勇敢的去进攻,必然胜利。他不会失败;有了魔法头盔、戒指或剑,他就能永远赢。我们每天看到他来来往往,管别人的事;就像这样,“跑江湖”“杀人”,最后回去在那里娶到他期待或者期待的美女。这是早期言情的刻板结构。……RPG……

历史和地理也在早期的“浪漫”中交织在一起。据一位《演义》作者说,查理大帝登基的时代是103年。.....如果103,图拉真在哪里?。另一种说法是,与亚瑟王作战的罗马皇帝卢修斯的兵营里有埃塞俄比亚和埃及的国王。还有说跟萨里的苏丹也在打仗,这让我们觉得这个所谓的萨里很可能指的就是叙利亚。撒拉逊人(Saracen)一词,中世纪的文人,是对阿拉伯人的统称。这个词的原意是“住在帐篷里的人”;但后来也有人称,皇帝会带领锡兰土著去打仗。苏格兰也经常被说成是由撒拉逊人统治的;因为《罗曼史》的作者分不清撒克逊人和穆斯林。君士坦丁,据说因为他没有被选为教皇,后来他皈依了伊斯兰教。另一方面,君士坦丁堡位于爱尔兰和英格兰之间。丹麦,据说离伦巴第很近。丹麦公主要去英国,但她在苏格兰上了船。亚历山大大帝从东方航行到某个地方去迎接维纳斯神庙,但是他在半路上船破了淹死了。古代的皇帝,在《演义》里,变成了一个游走江湖,觉得委屈的骑士,闲的不亚于堂吉诃德。《圣经》和古代传说中的人物也被《演义》的作者打扮成骑士,做着一些连亚瑟王和查理大帝时代都没有的风俗习惯。总之,历史和地理,在骑士文学里,是颠倒的,混乱到不知道为什么的地步。

现在我们来谈谈道德观念。骑士的道德并不高明。封建思想和宗教狂热是他们的思想骨头。骑士常年漫游江湖,自然没有生产力,他们的生活就是剥削别人;如果不是直接掠夺,至少也是间接掠夺。都是靠一些小诸侯和封建贵族支撑的;于是他们自然要支持这些封建特权阶级,这就成了他们“忠君”的信条。中世纪民众的宗教狂热,也是封建贵族为了转移民众视线而主导的。注意:这个观点不一定正确,但权力是一个参考;当时的封建王公借十字军东征之名,对农民进行双重剥削,以清除异教徒为名,对东方的人民和西方的“异教徒”进行残酷的掠夺。当时流行以“保护东正教”为名,掠夺他人财物;骑士们“保护正统宗教”的信条也是建立在掠夺异教徒的基础上。至于“任侠”的信条,那只是一句话。《罗曼史》讲述了当崔斯特瑞姆(亚瑟王时代的著名骑士)的儿子在兰斯洛特(也是亚瑟王圆桌骑士之一)的墓上接受骑士称号时,曾经收到这样的指示:“骑士,对你的敌人要残忍,对你的朋友要仁慈,对弱者要谦卑,永远记得帮助正义,惩罚那些欺负寡妇、孤儿和穷人的人。并且永远尽力去爱穷人和神圣的教会。”这就是所谓的任侠。但事实上,早期的《格式塔颂》(Chansons de Geste)和《武侠诗》已经表明,这句格言或誓言只是一句话。在后来的《演义》中,骑士被描述为高贵圆满,彬彬有礼。但是,早期《演义》中的骑士绝对不是贵族,也不是有礼貌的。他们所谓的“游骑兵”其实是变相的掠夺。梁山泊的“英雄们”洗劫了他们的家园,并声称要为天主持正义;中世纪欧洲骑士的侠义行为也类似。不同的是,骑士的掠夺是封建社会(或封建制度)特许或认可的。

对敌人残忍也是骑士必备的道德。《演义》歌颂骑士的勇敢和忠诚,往往以他杀过多少“阿拉伯狗”为依据。“杀死更多的异教徒,就是为东正教宣布边界”,而这是中世纪的宗教观,因为骑士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这些爱管闲事的“侠客”常常因为不肯让他们死后下地狱,而强迫他们讨厌的阿拉伯狗皈依正统宗教,甚至一剑杀了上百人。

注:卡尔维诺的小说《不存在的骑士》(我们祖先的第三部曲)对这些东西有辛辣的恶搞和讽刺,强烈推荐。

在早期的“浪漫”中,妖怪也很常见。骑士不仅拥有魔法剑或魔法盔甲(即敌人看不见他或伤害不到他),还经常与毒龙、巨人、恶魔、巫师以及其他超自然的东西战斗。结果总是骑士赢。因为“善”者必胜,“恶”者亡,“善”者全善,“恶”者全恶,这也是骑士文学的一个特点。.....三流RPG……...

如上所述,中世纪骑士生活初期的“浪漫”其实只是一些庸俗的作品。当然,这个评价在思想和技术上同样适用于玄幻。但中世纪以后文学的唯一来源就是这些“言情小说”。后来的“言情”,如西班牙语作品(我们后面会详细谈到),已经能够摆脱杀人不眨眼的道德观念和神秘鬼怪的外衣,发展成为一系列描写世界的冒险故事(在这个词最轻的意义上),已经退化为“现代小说”的前身。

另一方面,中世纪的侠义文学也成为了欧洲文学史上的老事实,和神话一样成为了文学研究者不可或缺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