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乐术语解释

室内乐的解释是什么?

它被称为宫廷音乐和舞蹈。指宫廷乐师舞妓。

起源

公元17世纪末,在正式的公共音乐会形成之前,音乐表演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在教堂,一类是在剧院,一类是王公贵族在房间里欣赏的音乐。最后,这种音乐被称为“室内乐”。因为这段历史,欣赏室内乐一直是一种修养和身份的象征。

在旧的音乐术语中,我们还发现有“相机奏鸣曲”或“相机康塔塔”,与“教堂奏鸣曲或教堂康塔塔da chiesa”不同,也可视为室内乐演奏或作曲形式的开端。

发展

18世纪,被誉为交响乐之父的作曲家海顿塑造了两种室内乐形式,即弦乐四重奏(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和一把大提琴)和钢琴三重奏(钢琴、小提琴和大提琴)。这两种曲式因其科学的声音构成而逐渐成为经典的室内乐曲式,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海顿可以被视为室内乐之父。在音乐创作的思维上,弦乐四重奏更接近交响乐,钢琴三重奏更接近独奏。

19世纪初,当公共音乐会成为流行的艺术活动时,室内乐逐渐从宫廷走向民间,并在富裕家庭和音乐沙龙中广泛盛行。伯尼博士在《里斯百科全书》中对室内乐是这样解释的:音乐是为一个小演奏室、一个小乐队和一小群听众而创作的,也就是室内乐。

(海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