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留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学生公寓管理规则

1.所有留校留学生应服从国际合作与交流部留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管理,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如果有什么问题,他们应该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1.所有在学校住宿的外国学生必须服从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外国学生办公室的管理,并严格遵守这些宿舍规定;任何问题都应该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晚上10:30之前,必须回到宿舍。当你回来的时候,你不允许制造任何噪音或玩耍。为了方便宿舍的管理和学生的安全,新学期开始后,所有住在宿舍的学生都要住到学期结束才能退房。期末退房时,请立即归还钥匙,否则钥匙押金不予退还。

2.所有学生必须在下午6:5438+00:30之前返回宿舍,不准大声喧哗或追逐打闹。

为方便宿舍管理和学生安全,开学后,学生只能在学期末退房;退房后必须立即归还钥匙,否则押金不予退还。

3.住宿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换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换房,请向办公室申请,管理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办理。否则,将作为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3.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换房,特殊情况需要换房时,应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否则,换房将被视为违反规定并受到处罚。

4.每个留学生都应该爱护和保管好宿舍里的一切。任何损坏都必须照价赔偿。

4.学生必须爱护宿舍内的所有物品。那些损坏或丢失的物品应得到相应的赔偿。

5.宿舍内的物品不准随意移出或交换。如不需要,应告知宿舍管理人员并妥善保管,同时在退房时登记查验。

5.宿舍内所有物品不准移动或交换;请通知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任何不需要的物品,并妥善登记作为退房的参考。

六、为保持公共* * *场所整洁,楼道畅通,公共* * *场所内不得堆放个人物品,否则按无主物品清理。

6.为了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走廊的畅通,不允许私人物品堆放在公共区域,否则将被清除。

七、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

7.宿舍内严禁携带宠物。

八、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暖器、电褥子等电器和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一旦被发现,将被没收并罚款。

8.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暖器、电热垫等电器以及气瓶等易燃物品。如果被发现,物品将被没收,物主将被罚款。

九、学生在宿舍吸烟要注意安全,离开房间要随手关灯、电视、电脑等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9.为了预防火灾,在宿舍吸烟时应格外小心;离开房间时,必须关掉所有的灯和电器,如电视和电脑。

十、节约水电,如水电故障,应及时向宿舍值班人员或办公室老师报告。

10.请节约用水用电。任何故障都应及时向办公室值班人员或教师报告。

十一、所有在宿舍住宿的同学,晚上10:00以后,禁止大声喧哗、播放音响、举重、喝酒等。,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休息。违反此规定,办公室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除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外,同时,将被逐出家门。

11.下午10:00后,为了不打扰学生休息,宿舍内所有学生禁止大声喧哗、播放音响、举重、饮酒。违反规则的人将受到公开批评;对于特别严重的情况,除罚款外,涉案学生将被驱逐。

12.不在宿舍的留学生,必须将有效证件抵押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并于当晚10:00前离开。其他人员不得入内。如遇留宿,一经发现,留宿者除在办公室缴纳住宿费外,还将被罚款。

12.外人不得进入招待所。对于不住在宿舍的外国学生,他们只有在向宿舍经理登记并存放其身份证件后才能进入,他们必须在下午10:00之前离开。如果过夜被发现,当事人除了住宿费外,还必须向办公室缴纳罚款。

十三、对上述规定如有疑问,请到办公室咨询。

13.如果对上述规则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办公室。

国际学生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留学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