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内设机构

内部组织(包括各部门的名称和基本职责)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含法制办)、货币信贷管理办公室、金融稳定办公室、调查统计办公室、会计金融办公室、支付结算办公室、反洗钱办公室、科技办公室、货币黄金办公室、金库办公室、内部审计办公室、人事处(党委组织部)、金融研究室、征信管理办公室、国际收支办公室、外汇管理办公室、邮政监管中心、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组等26个机构其中,职能部门19个,党群组织3个,直属单位4个。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含法制办):组织协调机关办公工作,建立正常办公秩序,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上级行领导的有关精神和意见,负责收集、整理、组织起草全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会议报告及相关综合材料;负责各类会议的准备和会议材料的整理,负责组织行长例会、常务会议、行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监督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根据公文处理办法,负责公文的审核;及时审核回执,交领导及相关办公室传阅;负责对上级机关和地方党政部门的要求(包括文件、会议和领导批示)和本行决定的事项及金融机构的请示进行督促检查;负责保密工作,根据保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保密教育和检查;及时掌握和全面反映金融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参与辖区内金融政策的制定和重要研究课题的组织协调;负责文件处理、档案管理、行政及党委印章和保密设备的使用和保管,负责机要沟通、文件传递和打印。负责金融宣传工作,及时反映行业工作动态;汇编和分发财务简报和财务信息;负责总行及全省分行的刊物和资料的分发;负责报刊的订阅,信件和电报的收发;负责机关书刊的采购和管理;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机关各办公室综合岗和县(市)支行办公室业务的检查和指导;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组织NPC代表、CPPCC委员对金融工作的建议和提案;负责组织对中心支行金融业务和辖内分行目标责任制的审计、检查和评价;负责全行的外事工作;负责《金融时报》山西记者站的日常管理;领导法律事务办公室的工作;承办相关法律事务;负责管理省人民银行的金融债权;组织协调党委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保证党委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上级党委和地方党委要求的事项和本行党委作出的决定、下级党组要求的报告的督促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货币和信贷管理办公室:监测货币供应,分析货币和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分析全省经济金融形势;监控和反馈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货币信贷总量的变化,特别是贷款的有效需求;提出相应的政策调整建议;落实信贷政策,加强信贷管理;贯彻落实总行下发的信贷政策和实施意见,及时反映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监测辖内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运行情况,并进行分析和指导;加强信贷政策管理,维护正常的信贷秩序;运用分行授权的货币政策工具及时调控辖内货币信贷总量和结构,负责辖内短期再贷款和再贴现管理,办理分行授权范围内的再贷款和再贴现业务;监控辖内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存放情况,严格管理和审批辖内农村信用社使用存款准备金;负责辖内同业拆借、债券等金融市场的管理;负责辖内金融机构的利率管理;负责辖内货币信贷政策等工作,积极承担分行领导和全行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融稳定处:认真贯彻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负责全省金融稳定的各项事务;加强与辖区及省内金融监管机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监测和评估全省金融系统风险,研究落实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处置有风险的金融机构;根据总行相关规定,参与风险金融机构的救助、处置、市场退出、破产清算等与金融稳定相关的事项;处置存在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制定对存在系统性风险特别是公司机制风险的金融机构的救助和化解措施;组织对退出市场和破产的金融机构进行清算;建立一套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向上级行反映本省金融风险状况,指导和协调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调查统计部:根据总行统一要求,收集、汇总金融统计数据,及时上报总行,同时抄报分行;按照金融统计制度编制金融统计报表;定期发布金融统计数据;组织金融统计的标准化、现代化和总行金融统计软件的推广、培训和维护;组织实施国家综合金融统计制度,根据本省情况拟定具体实施细则;积累、加工、整理、汇编全省金融统计资料;统一管理报表,根据需要向行领导和当地相关部门提供财务统计数据;监督检查金融系统综合统计制度,管理和协调金融机构统计工作;为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按时收集汇总工业景气、千家企业、物价、银行家调查等统计调查数据,完成总行安排的问卷调查和快速调查,准确及时上报;分析生产和价格的变化,全面研究分析其对信贷的影响,及时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负责全省及所辖区域经济金融运行的分析和预测;开展调查研究,完成总行和分行布置的研究课题;承担经济金融动态反映工作,完成动态反映任务。

会计金融处:负责省人民银行各项会计金融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安排全省人民银行会计年终决算;编制、汇总、分析和报告会计报表;负责省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管理,编制财务收支预算,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省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省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支付结算办公室:负责全省支付结算、支付结算和会计工作。负责全省支付结算和同城票据交换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的实施;负责制定全省支付结算和同业清算制度、方法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会计和现代支付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维护支付结算秩序;负责全省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监督全省支付结算工作,实施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处罚违反《支付结算办法》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秩序;负责公民身份信息网上核验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省联行清算的改进和完善,并对其运行进行管理;负责全省同城票据交易所的改进和完善,管理和组织本市的运行;负责审查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支付结算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组织管理金融机构间支付结算业务的代理工作;负责全省支付结算和跨行清算业务的宣传、培训、组织和协调工作,调解和处理清算纠纷;负责组织全省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和联行结算印章的刻制;负责全省票据凭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联行印章、联行密押、银行汇票密押、支付密码、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的管理;负责全省支付结算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调查和反映支付结算工作的情况和问题;负责辖区内金融机构的开户管理;代理企业在辖内金融机构的账户管理;负责全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组织管理。

反洗钱处:负责组织协调山西省辖内反洗钱工作;指导和管理山西省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负责监控反洗钱资金;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组织反洗钱调查和案件调查;开展反洗钱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技厅:组织制定全省人民银行电子化发展规划和电子化建设工作,包括上报电子化项目计划、落实项目资金、组织项目实施;负责和组织计算机通信网络的建设、运行、管理和技术支持;负责全省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支持;管理电子资金,按要求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负责全省电子设备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负责全行干部职工普及计算机知识培训;负责制定开展科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运行;协调银行卡联网的一般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货币金银部:调查研究货币发行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辖内经济运行和货币投放回笼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部门制定货币发行政策、规范货币流通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和本省经济发展情况,认真及时地编制本省资金发行计划,报总行批准,并组织实施;根据总行颁发的有关货币发行和出纳管理制度和规定,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具体规定,下发全省执行;办理人民币发行资金的保管、运输、销毁和会计核算;根据上级银行的规定,组织新版人民币的发行和旧版人民币的回收;根据全省市场货币流通情况和上级行要求,编制全省残损人民币销毁计划,报总行批准后组织实施;科学分配和下达资金,保证全省各经济部门合理的现金需求;组织开展全省市场流通证券需求调查,合理调整市场货币流通证券结构,组织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货币兑换和挑拣业务;办理同级商业银行的现金存取业务;办理全省及辖内现金管理业务;负责全省及辖区内的反假人民币工作;代管山西省和太原钱币学会。

国库处:组织管理全省国库工作;组织全省国库贯彻执行国库法规和实施细则;办理本省地方预算收入的入库、划分、上报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提取;管理全省中央预算收入的入库、上报,防止挤占、截留;检查和监督全省各级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预算科目受理、划分和上报,维护各级财政机关的合法权利;组织管理本省国债的发行和兑付;组织、管理、检查和指导省级国库工作,组织各级国库加强监管,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向上级国库和同级财政机关反映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办理国家交办的其他国库工作。

内审部:监督检查中心支行及所辖县(市)支行各职能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中心支公司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公务的情况;对分支机构和重要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对内部审计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其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县(市)支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总行内部审计部门、分行及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内部审计事项。

人事部(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全行机关部门领导和所辖县(市)分行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检查考核,办理具体任免手续;根据国家政策和上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文员的招聘、考核、任免、调整和奖惩;负责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做好人事信息的开发和应用,为人才的科学管理服务;负责办事员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评聘和考核的组织实施;管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工资,编制、上报和下达劳动工资计划;负责决定管辖范围内员工的工资、调薪、定级和晋升,以及福利和奖金的管理;做好人事、劳动、教育统计的积累、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类报表;管理辖内机构,根据上级行要求负责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养老保险基金的提留和退休费的支付,管理本行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账户和档案;负责制定管辖范围内在职员工的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承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金融英语专业证书的注册及组织考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奖惩条例》,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和奖惩工作;根据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的要求和总分行的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国人民银行辖区内的统战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金融研究室:围绕货币政策决策,按月监测全省及辖内经济金融运行情况,按季度进行分析;预测全省及辖内经济金融运行趋势,预测主要经济金融指标及其相互关系;分析研究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并及时反馈;跟踪研究货币信贷等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建议;跟踪研究本省及辖内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情况,提出建议;研究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地方党政提供建议;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完成总行和分行布置的研究课题。

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信用管理和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对征信机构的检查、管理和监督;负责信用登记咨询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和推广;负责利用系统资源开展分析,为相关领导和部门提供信贷结构和风险预测分析的各类报告;负责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信用评级工作。

国际收支办公室:贯彻国家外汇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省实施的相关业务和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实施细则;制定工作计划和专业培训计划并实施;组织省内外汇管理中心分支主任会议和省内相关会议,承办上级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起草分局的工作报告、总结、布置和局长报告;组织考核全省外汇管理政务信息工作,做好山西外汇管理工作,承担中国外汇管理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在本省的发布;通报、分析和预测全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状况;对中心分支机构的工作和员工进行指导、培训、评估和考核;分析全省银行结售汇情况,编发山西外汇收支报表;审批太原市辖内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负责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外汇金融监管报表;负责金融机构外汇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年检;负责日常外汇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外汇案件报告的受理、备案、调查、处理和执行;复议中心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全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完成申报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分析和预测全省国际收支状况;检查和处罚违反国际收支申报的行为;维护全省外汇管理系统计算机的正常运行;适时在全省外汇管理系统中实施计算机软件;做好全省外汇管理计算机人才的培训工作;做好山西分公司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工作;完成本支行(分公司)安排的其他任务。

外汇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管理、监督、检查辖内中心支局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监督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经营情况。

管理所辖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外汇资金的流入、流出和汇出,外商投资企业验资查询,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和境外投资联合年检;管理借入国外商业债务资本、发行外币债券、对外担保、对外债权等资本交易以及外汇资金的流入、流出和汇出;负责投资和外债项下的工商登记和统计监测;负责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和上市的外币股票的登记和外汇管理;负责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市场准入管理,外汇资金的流入、流出和汇出;管理辖区内资本项下外汇账户;管理辖内个人资产对外转移。

管理和监督辖内机构和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兑换行为;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超出规定范围的经常项目下的售付汇进行真实性审查;负责进出口收付款的核销;负责所辖机构经常项目下境内外外汇账户的管理,监控外汇资金流向;负责外币现金的使用和携带管理;负责辖内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统计、监测和分析;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的市场准入、退出和管理;依法监督检查涉及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执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

事后监督中心:事后监督,负责本行中央银行集中核算业务;各级国库会计业务的事后监督(省级国库、市中心支库、县市支库);邮政监管(省级发行银行、市中心支行、县市发行银行)负责货币发行的会计业务;事后监管,谁负责他行的外汇会计业务;负责银行各种会计业务使用过的凭证和报表的装订和档案管理。

保卫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山西省(以下简称全省)人行系统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指导中国人民银行全省各级发行库的安全管理和销毁资金、有价证券、金银、残损人民币的武装押运工作;负责全省人行系统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协调;负责全省人行系统枪支弹药管理工作;组织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安全保卫检查和保卫干部、警卫人员的业务培训;协调和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中国人民银行和省内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和涉枪案件;协调山西省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工作;协调落实省综治委部署的当地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安全工作的相关事宜;负责太原中心支行发行仓库的安保工作协调及发行资金的调度押运任务;负责太原中心支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办公室的保卫工作;协调公安部门、武装警察部队等单位与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工作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上级行下发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相关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总结或归纳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和服务离退休干部,具体承办各项相关事宜;指导所辖县(市)支行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与上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和省市老干部局保持经常联系,按要求报送各种材料,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辖区内离退休干部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负责辖区内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的接待、解释和答复,意见建议的收集、记录和传递;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异地离休干部的接待工作;承办上级行和行领导交办的其他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金融政策和法规在人民银行系统的执行情况;负责查处中国人民银行县级分行及中心支行以下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经济案件;负责调查处理上级交办的案件;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纪律处分程序,办理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违纪人员的纪律处分手续;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和经济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收集、统计和综合;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责任制落实和考核;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来信来访的统计和分析;承办纪委、纪检监察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众工业宣传部(党委办公室):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思想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决议;总结推广做好党的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先进典型;指导所辖党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形势教育;协助制定中心支行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情况的整理上报,检查、督促、指导辖内县(市)支行党组学习;指导辖区基层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群团工作领导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认真落实* * *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在本单位管理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负责机关党委的筹备和党员大会的召开,抓好机关“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民主测评和党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府雇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政府组织并支持其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会办公室: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权益;指导辖区基层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加强组织建设,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本单位各级工会组织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组织领导辖区人行系统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业务竞赛、知识竞赛等评选表彰优秀活动;组织召开辖区人行系统工会和女职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组织实施;通过创建“双文明单位”和“职工之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负责中心支行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完成党委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业务部:负责辖内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资金划转和备付金账户管理;办理再贴现和再贷款业务。负责辖区内中央、省、市税务机关预算收入的入库、退库和支出;负责太原4个县支行、10代理支行、1中心代收行的业务管理、检查和指导;负责管理、检查和指导辖内商业银行国债发行和兑付工作,代理国库集中支付。负责太原地区发行资金的调度、保管、发放、支取、销毁及核算,确保现金供应;代理货币金银处办理省内各中心支行的纸币清分、复点和销毁工作;依法监督检查人民币收付业务、反假货币和现金管理。负责太原地区经济金融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调查;依法对太原地区金融机构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负责营业部内部财产的管理;配合鼓楼办公区水、电、暖等公共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及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承办太原中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算中心:负责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的日常业务运行和系统运维;负责保障和完善与本省(市、区)支付系统连接的中央会计系统(ABS)、国库综合业务系统(TBS)和商业银行前置机(MBFE)的接入条件;负责本省(市、区)支付系统运维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向所有支付系统参与者提供必要的操作和维护指导;根据总清算中心的要求,承担相关系统监控和维护服务。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各项费用的账务处理和财务报销;负责银行所有财产的管理、清理和登记;负责各类会议人员的安排和接待;负责办公楼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保证办公楼的正常运转和冬季供暖、夏季空调的及时开启;负责宿舍的绿化、保洁、日常维护和安保,为员工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和后勤保障,每天为两个办公区和一个宿舍区的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和商品供应服务;负责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管理、职工公积金、售房基金、住房调剂分配、各类住房档案管理;负责车辆管理、车辆登记、车辆调度和驾驶员管理;为全行员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和体检;完成中心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监督管理顿村培训中心和五台山干休所。

钞票处理中心:在总行和中支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金融货币政策,认真执行货币、金银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总行批准的整理销毁任务;完成太原及部分城市残损人民币的复检、抽查和复检工作;负责钞票处理子系统的顺畅流程;负责收款现金、残损人民币回收和销毁资料的收集、统计和上报;负责分拣销毁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负责员工的在职培训和其他业务培训;负责内部日常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