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四级考试资格
1.在教育部注册或批准的高等院校中:英语专业大二学生。
2.在教育部注册或批准的高等学校中:在两年制和三年制的最后一个学年完成《英语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大纲》规定课程的英语专业学生。
3.教育部批准学历的成人本科高等教育院校中:四年制英语专业(第二学年);五年制是指完成英语专业基础阶段(第三学年)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不脱产学习的本科生。全日制两年制大专学生必须在第二学年报名参加英语四级考试;非全日制的三年制大学生必须在第三学年报名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在重点外国语院校,以专业英语为第二学位或专业,大学英语四级600分以上(相当于优秀)的大二学生。
5.参加四级考试的考生只有一次补考。
四级申请人:
1,英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金融与贸易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法学院、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二年级本科生;
2.德语系、法语系、西文系、东欧中亚俄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日本文化经济学院本科三年级学生;
3.2017年4月参加英语四级考试但未通过的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