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渣。我想问一下写作文的事。用红墨水写中国的名字被认为是一种冒犯。 这里是作为正式主语。正式主语引导的句子在英语中很常见,尤其是你说的那个句型:It's+形容词+(not)to do sth。像这样的规则在英语中已经确立了。至于为什么要按照这种模式来写,那是因为这是普通人说话的方式。严格来说,你以前语法上是那样写的也没错,但是要注意,动词在句子中首先转化为动名词形式,也就是使用,而且“红墨水”不是红墨水水,而是红墨水。但这样一来,句子显得又长又拖沓,不符合日常表达,所以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