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成都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以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退休了;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定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纳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缴纳租金;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存储户满两年但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节约储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取和购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在管理中心集中户拥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营业厅或者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提出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合格后,工作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工作人员确认,并将受理回执复印件1份及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工作人员;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