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对职称英语考试成绩有效期的规定

成绩的有效性:长期有效性

分数线:自2005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全国统一外语等级考试和北京市古代医学文献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合格标准如有调整,市人事局另行通知。(京人发[2005]47号)

市合格分数线:自2005年起,北京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考试和北京市古代医学文献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1977结束前参加工作的人员,2004年及以后上述考试成绩达到45分以上的,可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有效期:

1.人事部确定了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所有语种、级别、类别的国家通用标准。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成绩有效,直至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2.根据我市当年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的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地方通用标准,成绩达到我市地方通用标准。该结果在当年评聘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时有效。成绩能否重复使用;由单位人事部门决定(咨询天津市人事局职改办结果)成绩有效期;

A级成绩有效期为4年,B、C级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自考试之日起计算。(来自2009年职称英语报名通知)

分数能否重复使用:分数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咨询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成绩)。分数线:以国家线为准。

等级是否可以重复使用:只能使用一次,重新评估需要重新测试。(咨询重庆人事局后的结果)有效期:

自2005年起,对参加职称外语等级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免费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发放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国家通用标准的,报考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达到我省通用标准,当年有效。

参加我省组织的古代汉语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分数线者,报考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选自三门峡2009年职称英语考试报名通知)

在1999及以后取得国家外语水平考试A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在2000年及以后取得国家外语水平考试B级、C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或聘用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具有长期有效期,但在申请或聘用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仍需参加国家外语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申报高级职称时需要再次参加同等水平考试的,可以免试外语。取得省线资格证者,仅在当年复审时有效。(选自2009年许昌职称英语考试报名通知)成绩有效期:

1.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省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一级职称时有效。

2 .开展量化评价系列(专业)所涉及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量化评价总分,取得合格证书,在申报晋升等级时要求同职称;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仅在当年申请评职称时有效。

注:根据省职改办文件要求,外语考试报考人员不得越级。(摘自荆州市2009年报名公告)成绩有效期:

从2005年起,取消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含国家通用标准和我省指定的合格标准)合格分数线有效期,评定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2005年以前职称外语考试合格分数线有效期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成绩有效期:

1.职称外语等级全国统一考试各语种、类别、水平考试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省级合格标准均为50分(以上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合格人员凭考试机构出具的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国家标准的,可在申报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符合省级标准,有效期至次年65438+2月31。不合格人员不通知成绩,成绩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摘自浙江省2008年注册公告)成绩有效期:

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成绩通知书,在晋升相应专业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本等级晋升结束后,他们的证书(成绩通知书)自然失效,然后晋升复试(如果申请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但申请正高级职称时需要再次参加同等级考试的除外);

外语考试成绩取得省标准证书的,当年有效。凡以申请专业技术岗位资格为参考范围的,外语(古代汉语)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从考试当年起),逾期自然失效。

合格分数:45分,有效期: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原规定有效期的限制。可晋升下一级或后两级(满足本通知二(一)、四)条件)。

对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国家通用标准,需要参加古代汉语和医学文献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将继续组织补考。合格分数有效期至次年年底。

等级是否可以重复使用:只能使用一次,重新评估需要重新测试。(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后的结果)有效期:

自2004年起,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长期有效,晋升级别和转系列必须符合新级别和系列的要求。

合格分数线:分数有效期每年重新定义:

根据人事部确定的国家通用语种、级别和类别标准,结合我省情况,确定全省通用标准。

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在评聘正、副职职称时成绩继续有效;外语测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评聘正、副职职称时成绩两年有效。

凡在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中取得成绩者,均可评聘中级职称。根据行业特点,评委可以自行掌握外语的表现标准。考试成绩在你晋升中级职称时一直有效。成绩有效期: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事部确定的国家通用语言、等级、类别标准和我省确定的古代汉语、古文考试等级合格标准,通过相应等级、类别的考试,其成绩在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前有效。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外语职称符合上述考试等级和类别,考试合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不需要再次参加外语职称考试。成绩有效期:

1.2004年及以后,参加职称国家外语考试并达到国家资格标准者,在现任职务期间继续有效;国家合格标准出台后,我省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确定合格标准。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考试合格证书当年有效。

2 .需要委托相关国家系列或专业评审的,按照国家外语职称评审机构的相关要求进行。成绩有效期:

人事部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的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各等级、各门类的国家通用标准。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其外语考试成绩有效,直至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根据人事部规定,我省确定当年有效使用标准。

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国家通用标准。达到有效运用本省标准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放宽外语分数线条件的,可在低于当年全省有效使用标准10分以内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山东省各考点地址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8楼。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提供餐饮、住宿、培训等服务。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济南市琉璃山南路2-1号。

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富泰广场B座11室+0103A。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淄博市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路南人才市场二楼)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76号

烟台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61号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

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济宁市火炬路北济宁人才大厦

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泰安市东岳街西头泰安人才市场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威海市政府6号楼

日照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日照市威海路155号

莱芜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莱芜市鹏泉东街179号

滨州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520号

德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德州市天衢东路2号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

临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临沂市八一路304号

菏泽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菏泽市府东路2号成绩有效期:

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证书(报告单)并取得A级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符合本文第二次职称外语考试合格分数线放宽条件并获得40分以上者,申报相应级别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限制。

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及格线一般以人事部公布的国家通用标准为准。成绩有效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精神,2009年将根据命题水平和当年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各等级、各门类的国家通用标准,并向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但不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符合国家规定的各语种、各年级、各门类国家通用标准的考生,其成绩范围内的考试成绩长期有效。但晋升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符合免试人员范围相应条件的,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合格外语考试成绩。对达到省内合格线的考生,发给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该通知书当年有效。

成绩能否重用:根据职称评定,职称英语成绩允许重用,但不排除职称评定条件调整后满足的可能。成绩有效期: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2职称外语考试所有语种、类别、级别成绩全国通用合格标准为60分。省内合格标准为45分。成绩有效期:

1.凡取得国家A级证书的,无论何时取得,无论是否使用过,都长期有效;

2.其他等级证书在持证人未达到证书可参加最高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期间内,长期有效,不受证书颁发时的时间限制。

3.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畜牧兽医)可不提供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证书。

具体问题请联系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咨询。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并达到国家通用标准分数线的人员,不受申请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有效期的限制。我省将根据国家通用标准和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职称外语考试合格分数线,有效期为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