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废除死刑吗?

问题1:死刑该不该废除?我认为它应该被废除:我们不需要它。死刑一直是历史上最有贡献的辩论之一。它。自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已经在美国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注意...

问题2:是否应该尽快废除死刑?死刑的使用多年来一直是一个矛盾的问题。人们一直在争论是否应该使用死刑。

我支持使用死刑。有些人无法改过自新,他们什么都不是,只是社会的负担和危险。另外,他们犯下的一些罪行是如此的残忍,以至于唯一合适的惩罚就是死刑。

在我看来,死刑永久地将杀人犯、强奸犯和儿童性骚扰者从社会中清除出去,特别是如果这些人极有可能继续构成威胁的话。

问题3:中国是否应该废除死刑?(英文)中国哪里应该堕胎不应该死刑?

问题4:用英语怎么说“废除死刑”和“保留死刑”?废除死刑

废除死刑

问题5:中国是否应该废除死刑?这个辩论题怎么打?这里涉及到两个矛盾的问题,一个是现实的可能性,一个是法理的逻辑。

首先,从法理和社会文明的角度来看,废除以暴制暴、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杀人偿命的古代死刑制度,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趋势。

而且,从死刑的效果来看,死刑并不能抑制犯罪,反而会在一定情况下促进犯罪的升级。

比如杀人之后,凶手知道自己会被判死刑。然后,他可能会选择自杀或者更疯狂更肆无忌惮地犯罪。这样的罪犯很可怕,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比没有死刑的国家的罪犯可怕得多。当一个人被抓后发现自己注定要死的时候,必然会走向极端,拒捕的凶残和激烈程度被最大化,行为的可控性也最低。

现实生活中,重罪行为虽然不常见,但在任何社会都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是一个普通人,也可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变成杀人犯。一个以前在家乡循规蹈矩的农民工,过年回家没钱了,一时冲动去偷、去抢,甚至犯下重罪抢劫。

一般情况下,这些人都是普通人。因为他们犯罪是一时冲动,环境所迫,对社会没有很大的危险性。他们完全有可能改过自新,在狱中改造后重新做人。如果惩罚过重,可能会导致他们一步步走向极端,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一个恶毒的暴力罪犯,而死刑和重罚往往是导致他们走上不归路的重要原因。

人类制定重罪和死刑的原因之一是古代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报复性惩罚。死刑这种剥夺生命权的法定刑,显然不符合人类文明进步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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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这些学法律的法律学者和几乎所有的法学大师都普遍赞同废除死刑制度,但是为什么中国暂时还不能废除死刑呢?

这里还有一个实际问题,因为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变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短时间内改变法律,即使是朝着正确的方向,也可能导致现实生活中的巨大震荡。

因为社会和公民已经适应了一定范围的惩罚,社会机制和运行也已经形成,突然大幅度减轻惩罚可能导致社会功能的失调和紊乱,公众心理的不适应。

比如监狱的执行成本大幅上升,因为死刑是降低监狱执行成本最有效率的刑罚。要养活一个人几十年,需要支付管理人员和监控人员的工资。相比于直接拍摄(有时死者的器官可以免费获得),国家成本显然完全不同。所以发展中国家的监狱往往因为经济问题达不到现代文明和基本人道主义的标准。

从大众的角度来说,由于教育和文明发展的滞后,大部分人心理上还是延续重刑的观念,单纯的认为重刑可以遏制犯罪。对于* * *,没有废除死刑的意愿,既费力又不讨好。因此,以类似于经济改革的渐进方式推进死刑改革是必然的,死刑革命不可能马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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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废除死刑,在法学界和学术界基本没有争议,但对于何时废除、如何废除仍有争议。这个问题挺大的,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

总之,我个人认为废除死刑最经济可行的办法就是减少死刑的使用,直到若干年后废除。当全国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从几千人减少到几个人的时候,死刑作为一个国家的重要刑罚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此外,和美国一样,还有真正的无期徒刑(不能转为假释)或被判数百年徒刑的罪犯。让他们永远失去自由,可能比让他们直接死去还要难受。对犯罪更有震慑力和等级感,让每个罪犯都有回头的余地。毕竟罪犯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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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经说过,最严重的罪行往往发生在死刑判决宣布之后。而且重罚的震慑力往往会被法网疏漏带来的侥幸心理抵消。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强调和过分依赖...>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