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2019招生章程

我给你提供成都文理学院2019的招生章程。在符合高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大一新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大一第一学期12或第二学期6月申请转专业。

成都文理学院2019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成都文理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民办本科高校

招生对象:招收2019年参加全国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学校代码:部代码:13671

四川招生代码:5747

学制:本科四年(建筑学五年),专科三年。

学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学府大道278号(成都金堂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外东红河中路351号(成都红河校区)

准入原则

1,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所有入档考生均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入档考生按其所报志愿顺序参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全部录取,其余考生按从高到低排序,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调配)。当考生的专业愿望不能全部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撤档。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专业高考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录取入档考生:

(1)广播电视编导、书法专业:学生从文化方面由高到低录取。在文化分数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分数线较高者;有联考或统考并规定专业录取原则的省市,按其规定执行。

(2)表演、播音与主持、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的优先录取。

(3)美术设计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广告设计与制作、动画设计):按专业由高到低录取。同等专业分数下,文化分高者优先。

3、休闲体育、社会体育、体育艺术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在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4、空勤人员专业录取原则:

(1)只有通过我校组织的面试,才能报考本专业。

(2)在文化高考成绩上线、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面试成绩最高者;

5.考生填报志愿后是否有资格投档,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录机关的实施规定为准。我们学校提到的各专业录取原则,只针对入档考生。

6.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应为英语,其他专业语言不限。但非英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大学外语必修课是大学英语。基于此,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语言的考生。

7.学校严格执行各生源加分(降分)政策,并将投档结果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8.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9.学费标准:我校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普通专业:1.4万元/年/人,艺术体育专业:1.7万元/年/人。

10、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会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加大对生源好省份的投入。同时,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的一部分用于调剂各省生源不均。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11.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校级留学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人)、社会工作、考研、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等。贫困家庭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年/人),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年/人)。

12、入学后专业调整:在符合高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大一新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大一第一学期12或第二学期6月申请转专业。

13.学生被我校录取后,可选择“硕士直读”、“硕士直读”等海外留学项目。课程具有“国际导师全程陪伴、量身定制的个性培养、海外大学100%OFFER”的优势,通过职业规划、雅思学习、绩点准备、导师指导,帮助学生牵手世界名校。学校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了海外基地,与30多所世界名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目前,已有100多名优秀学生通过该计划成功进入格拉斯哥、考文垂、昆士兰、莫纳什、阿德莱德等国外著名大学。本科学生在项目顺利毕业后将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全日制本科文凭、学士学位和硕士文凭;专科生完成学业后,将获得我校全日制毕业证和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硕士学位。同时,我校开设了“微留学-海外课堂”项目。学生可以在短时间内体验世界名校的学习、生活、教育、教学环境,课程结束拿到世界名校的毕业证书和推荐信。

14,如有入学遗留问题,学校负责解释。

招生人员规范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派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2.要求参加招生的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由成都文理学院颁发相应级别的毕业证书,该证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成都文理学院盖章,院长签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授予成都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录取结果公布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形式出版。

联系电话:028-61560112、6156013、61560115、615。

传真号码:028-61560114。

网址:www.cdcas.edu.cn(学校官网)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受保护]

地址:成都市金堂学府大道278号(成都金堂校区)

成都市外东红河中路351号(成都红河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