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公开招聘5名学生辅导员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5名。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认真,善于团结协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学习,热爱思考;
(3)中国境内党员;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学位;
(五)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
(六)年龄原则上在30岁以下。
(七)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1,科研能力强,有一定科研成果,2、有担任高校辅导员的工作经历,3、有利于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其他条件;
三、就业形式和待遇
(一)招聘的人员,不属于国家事业编制,按暨南大学校园事业编制管理;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2)合同期限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
(3)工资待遇按学校在编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标准发放。
(四)学校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招聘程序
1.候选人登记;
2.资格审查和候选人初选;
3.笔试、面试或直接综合面试;
4.选择最佳候选人予以聘用;
5.体检(在暨南大学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并公示;
6.签订雇佣合同。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事项
(一)注册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暨南大学西校区办公楼701室。
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内(以收到时间为准)当面递交或邮寄报名材料。
联系电话:0531-82767192
电子邮件:rsc@ujn.edu.cn
(2)报名提交:
1.申请表一份(贴有近照,双面打印)。
2、学习简历、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技能证书、成绩、等级、荣誉证书(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暨南大学人事处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