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律英语中的一些汉语词对应很多不同的英语?怎么用?
根据法律语言学家的观点,法律英语的词汇运用体现了法律英语的权威性、规范性、专业性、准确性和灵活性。汉字是单音词,通过词的形义结合来表达相应的意思。因此,它们在标准化方面是松散的,缺乏准确性,并且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此外,法律英语词汇的使用需要标准化。所谓规范化,主要是指在法律文本中“使用官方认可的规范化语言或书面语”。要做到这样的规范,就要用正式的词,而不是日常的词。举例来说,有一条法律说:“立法会的议事规则由立法会自行制定,但不得抵触本法”,其中规定的意思是:不过,这在法律上被称为但书。因为是正式用语,但是,也是但是的意思,不会用。
在某些情况下,一些英语单词在日常英语中有一种意思,但在法律英语中却有另一种意思。比如“考虑”不是指“考虑”,而是“考虑”;“信任”不是指“相信”,而是“信任”,这样的例子很多。还有一些词有特定的指向,比如:esquire,以前的意思是骑士、绅士、士绅等。,但在法庭上,仍然使用这个词,只是用这个词称呼律师“先生”,法庭只能用:My lord(英国);或者你的荣誉(美国),但你不能叫他:法官。
所以,你的问题是这样的:法律英语中,用词有固定的、规范的、习惯性的方式,不能互换使用(当然,如果互换使用,其他律师、法官会明白意思,但你肯定是法律圈的菜鸟,难免会被鄙视)。
至于推荐的法律英语书籍,国内的是豁免的,很难跳出中国法律英语的局限。《法律》中文书名101正在推开美国法律的大门,可以看作是一部美国法律的迷你百科全书,正如它的副标题所说:“你需要知道的关于美国法律体系的一切”。它为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和每个想更好地掌握法律问题的人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一个完整、清晰、生动的美国法律体系全景。
我再推荐一本,toles的考试教材《律师英语语言教程》,重点是法律词汇的用法,循序渐进,非常适合学习。
当然,最好的法律英语教材是什么?不是谁推荐给你的,而是你一直看的教材。
最后,祝你法律英语学习愉快!!也是自我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