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涵予英语

与美国公民结婚以获得美国居留权【绿卡】与美国人结婚并获得绿卡身为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应首先向美国移民归化局(INS)提交I-129F申请表。申请被批准后,移民归化局(INS)会将申请送到海外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在收到申请后,相关的诉讼办公室将与申请人联系,安排诉讼和面谈的程序。申请人必须在入境后90天内与未婚的美国配偶结婚。与美国公民结婚并申请绿卡是获得美国绿卡的一种方式。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也是最容易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一类,包括外籍配偶的子女,因为这一类不受国家配额的限制。每年大约有16万或7万美国公民娶外国新娘或外国丈夫,申请美国配偶来美国。谈男婚女嫁外籍配偶,爱情不分国籍,不分种族,不分宗教,都会发生在那里。在美国结婚的程序与在国外结婚的程序略有不同。下面说说配偶在美国谈恋爱申请美国永久居留的程序。婚姻发生在美国:首先,美国公民当然要为配偶申请绿卡,填写I-130亲属移民申请表,连同各种结婚文件一起提交给地区移民局,包括男女双方身份信息的G-325表格,美国公民的公民证、护照、出生证或入籍纸,公证的结婚证书,以及所有的离婚证和婚姻,如果他们已经离婚或前配偶已经死亡。外籍配偶还应提交申请表I-485[绿卡申请表]、指纹表、绿卡规格照片、工作许可申请表、出国旅行许可[即事先入境许可]以及其他必要的申请表。递交的时候,申请费不要忘了。移民局不接受个人支票和现金,请准备好汇票或银行本票,包括移民签证80元,身份调整130元,工作许可申请费80元,提前办理入境许可75元。如果外籍配偶是非法移民,也要交罚款,可以根据245[i]的规定调整为美国永久居民。根据地区的不同,从移民局收到审查文件到面谈大约需要两个月到十四个月的时间。如果面试不能在90天内进行,移民局还将签发工作许可证和旅行证件的申请。如果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完成的,外国配偶申请移民签证的程序和美国类似,只是外国配偶在等待绿卡期间不能来美国,所以有些夫妇更愿意让外国配偶先来美国,持未婚夫妇的K签证或旅游签证。美国公民先填写配偶居住地美国移民局或美国驻外使领馆的申请表【如上】。获批后,外籍配偶会从新罕布什尔州普利茅斯的美国签证处理中心寄出公文包,告知外籍配偶在使领馆面试所需的文件和证件,包括体检表、护照、好市民卡等。,并且还有一份个人财富调查表,填好后交给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大使馆收费200元,三到六个月左右可以面试拿到移民签证。有条件永久居民(有条件绿卡)【有条件居留】:外籍配偶到达美国,如果婚姻关系未满两年,且外籍配偶持有的绿卡为有条件永久居留,可在两年前三个月申请新的永久居留绿卡。这份申请书必须由夫妻双方签字。如果美国配偶离婚或死亡。要换成永久绿卡,外籍配偶要申请美国配偶签字豁免。如果美国配偶涉及虐待,外国配偶可以获得永久绿卡,无需美国配偶签字。婚后拿绿卡也可以分两种情况。一个是美国公民的配偶,一个是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人的配偶,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但是亲戚类型不同,难度也不同。美国公民申请配偶来美不需要等待时间,可以称之为超级优先,没有配额限制;但永久居民申请配偶来美属于亲属移民第二优先,包括永久居民未婚成年子女。总名额11.42万,配偶占77%,约8.8万。配偶可以移民的其他项目包括美国公民已婚子女的配偶或公民兄弟姐妹的配偶。无论配偶以何种优先顺序来美国,都必须满足以下三种“婚姻”关系。第一,婚姻关系成立时必须得到法律认可;二是移民申请完成时婚姻关系仍然有效;第三,绝对不是为了实现美国移民而结婚。建立婚姻关系时的法律认可或地位是什么?应该有两个要素:a .双方都有结婚的资格。b .结婚程序或仪式符合法律。一方曾经有过婚姻关系的,双方结婚时,与前配偶的离婚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离婚具有法律效力。什么情况下离婚具有法律效力,比如没有双方在场的书面离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是有双方在场的离婚一定是有效的。只有一方出面的离婚有很多问题,美国法律可能不承认。如果离婚无效,那么再婚也无效。同居是否属于婚姻关系,或者双方是否意气相投,都不需要在法院或者教堂登记结婚。这种婚姻关系在美国少数几个州是被认可的,如果是在这些州,这种婚姻状况也可以成为婚姻达到移民法的一个理由。一般来说,美国的婚姻是移民法认可的有效婚姻。同样,美国的离婚也是移民法认可的。第二个条件是申请移民完成时,婚姻关系仍然有效,配偶才可以申请移民。在没有婚姻的情况下,当然不可能有所谓的配偶移民,所以如果婚姻在法律上消失了,配偶移民申请也就消失了。即使分居了,双方也无意复合,如果和配偶一起申请移民也会被拒。在美国,有一种双方约定的“无过错离婚”,即分居一段时间后,即达到离婚阶段。这种分居关系中的离异夫妻也很难随配偶移民。第三个条件肯定是不以移民为目的结婚,即假结婚者不得以配偶身份申请移民。通过婚姻获得美国居留权是最简单的方式,钻空子的投机者当然不会放过婚姻这个工具。为了防止假结婚、真移民,国会和移民局将已婚移民的绿卡改为前两年有条件的临时绿卡,结婚两年后才可以调整为永久绿卡。有条件绿卡和永久绿卡在功能和权利上没有区别。只有夫妻双方在两年内丧偶,才可以撤销外籍丧偶夫妻的居留权。为了拿绿卡而结婚并不违法,就像为了聚集富家女而结婚一样,但结婚的唯一目的是为了拿美国的绿卡,这是违反美国移民法的。不是所有嫁给美国公民的非法移民都是假结婚,除非他们在结婚前就计划好如何拿到美国绿卡。结婚的原因有很多。是否是为了绿卡,不好评估。不过移民局有一套辨别真假婚姻的方法。所以要了解移民局认为是假结婚的因素,不要让移民局认为是婚姻诈骗,把鸳鸯分开。在某些情况下,美国居民,公民和外国恋人,虽然住在一起,但没有想到婚姻的重要性。外方遇到驱逐出境,他们慌了,结婚了。这时候如果能证明两个人有相同的财产,孩子,事业,生活圈子,移民局也只能认同婚姻的真实性。有在美国结婚的外籍配偶,结婚两年拿到了绿卡。他们立即离婚,再婚,并开始为美国的新人申请绿卡。移民局表示,新人申请永居有几个条件:第一,为新人申请绿卡的前婚姻绿卡受益人,要拿到绿卡至少五年;第二,新婚的“前婚绿卡受益人”必须证明上一次有绿卡的婚姻不是为了结婚而假结婚,这个不容易产生。当然,如果婚姻绿卡受益人的美国或永久配偶不幸去世,已婚女性作为新配偶结婚申请绿卡时,将不受上述两个条件的限制。婚姻绿卡无需美国人或永久居民签字即可转为永久绿卡:除美国配偶死亡外,法律规定外国配偶受到身体或精神虐待的,也可以不经美国配偶同意而获得绿卡。这一条款是为了保护外籍配偶不被美国配偶为了等待绿卡而欺负。然而,这部本意良好的法律自实施以来也引发了许多问题。国会正在研究防止交通堵塞的方法,移民局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