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类型及常见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是指公司赋予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满足一定条件后,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
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虚拟股票模式是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无实际产权的股票的分配模式。
股票增值权模式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特定权利的模式:如果公司股价上涨,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相应金额的股价增值收益。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参与决策权。普通股股东有参与权,有权提议、表决和投票,或委托他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获得红利。普通股的股利不是固定的,这是由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其分配政策决定的。普通股股东必须从优先股股东处获得固定股息,才能享有股息分配权。
(3)股票期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大和发行更多的普通股,现有的普通股股东有权根据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场价的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以维持其原有的企业所有权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清偿债务后有公司资产剩余的,剩余部分按照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分配。
优先股是指除普通股以外,依照《公司法》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其股东在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东,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的权利受到限制。
优先股股东可以按照约定的票面利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约定的股息未全部支付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在利润分享和剩余财产分配权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1)优先分配权。公司分配利润时,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但享有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相对固定。
(2)优先债权。如果公司被清算,剩余财产被分配,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被分配。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发表意见,维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