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的阅读规则是什么?像链接,爆破,浑浊,请把这些术语都列出来,谢谢。

我们都有过这样令人沮丧的经历,很容易理解中国人说的英语。但是,同样的对话到了英美人嘴里,就很难跟上了,有时甚至听不懂。这主要是因为我们说的英语通常字与字之间很清晰,字与字之间有明显的停顿。然而,英美人的英语口语中存在很多音变现象,使得我们熟悉的单词发音变得陌生而难以理解,给我们的听力造成了很大的困难。所以,了解和运用音变规律,有助于我们提高听力,让发音更地道。

语音变化主要有连读、失音、弱化、浊化、同化、重音、缩短等。这些形式可以归结为一个原则,即“经济”——“节约”原则或“节省劳动力”原则。我的语言学老师说,他曾经后悔选择语言学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因为那时候他觉得语言学很枯燥,不实用,但是这个省力原则解决了他所有的烦恼,让他迷上了语言学。因为简单的两个字“省力”几乎可以解释所有的音变,人是懒惰的,当然最频繁的行为——说话也需要很多省事的方法,所以就有很多为了省力而进化出来的音变。牢记省力原则。当我们读英语时,让我们的嘴唇和舌头处于放松的状态,轻松地读英语。我觉得发音的感觉会不一样。

让我们言归正传。下面是五种对听力造成很大障碍的音变及其发音规律,以及最后一篇关于节奏的短文。希望有帮助!

第一,连续阅读

链接有两个规则,即:

1,以辅音结尾的词+以元音开头的词:连读。

我想再吃一碗米饭。

这里like/laik/以辅音结尾,另一个以元音开头,所以是连读的。

注意:

以辅音结尾,表示音标中最后一个音是辅音,而不是字尾,就像u[ju:前面的定冠词一样。大学必须使用。

2.以辅音结尾的单词+以h开头的单词不发音,和前面的辅音一样。

他会做什么?

他以前做过吗?

走吗?

他能做到吗?

他应该…?

告诉他问她…

离开他。

对他来说(如果你看到这个词,你会发现它很像论坛)

当我第一次学习连续阅读的规则时,我非常兴奋,以至于我轻松地理解了许多以前觉得很难理解的句子。

而且按照这种连续朗读的方式,发音省力,轻松很多。再次确认“经济”。

第二,声音的同化

声音的同化也是一种连续阅读的现象。两个词之间的平滑过渡导致一个音在相邻音的影响下发生变化。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当辅音[d]与[j]相邻时,被同化为[d э]:你会吗。

2.当辅音[t]与[j]相邻时,被同化为[t ∫]:你不能:。。。。?

3.辅音[s]与[j]相邻时,同化为[∫]:想你。

第三,失音

因为失爆是失音现象,摩擦音也会失音,所以统称失音。

注意:

爆破音没有完全失去,但还是形成了一个障碍,挡住了里面的气流,但不爆破,直接发出相邻的辅音。

规则:

1,辅音爆破音或摩擦音后面是爆破音、摩擦音、摩擦等。,前面的辅音会失去爆破音。

这样的例子很多,用红色标注的辅音不发音:

坐下:再发的老师就不发[t]了。

隐形眼镜:

大蛋糕

爸爸告诉我的

巨大的变化

晚安

第四,浑浊

1和[S]后面的清音辅音应该是浊音。

讨论:[k]浊度变成[g]

立场:[t]混浊成为[d]

表达式:[p]浊度

2.在美式英语中,[t]在单词中间变成了[d]。

比如:

作家,听起来和rider差不多。

字母阶梯

从…出去

为了省事,美国人和加拿大人习惯发浊音,尤其是[t]在单词中间肯定会发成[d],但是英语发音不会这样,这也是英式和美式发音的一大区别。了解这个浑浊度原理,会给听力带来一些帮助。

动词 (verb的缩写)弱阅读

一般来说:

强调实词,如动词、名词和副词;

虚词弱读,如介词、代词。

弱读的规则一般是:元音音节弱化为[E]或。

比如下面这些词:for/to/some/does/of。

如果你在字典里查这些词,你会发现它们都至少有两种读音,比如for:重音[fR:]和弱[fE]。

第六,节奏

我对英语的节奏把握不好,为此我很沮丧。在我看来,中国人说一句话只有一个标准的节奏和语调。我觉得英语应该也是这样,但是标准的语调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特意问了英语老师,不同的外国人说同样的话会有不同的语调吗?她告诉我是的。但是看了下面这段话,我觉得她可能误会我了。:)

老外教你“杀手锏”:注意说话的节奏。

苦学英语十年,你在为谁努力?当然是用来和外国人“聊天”的。外国人对中国人说的英语有什么看法?他们有什么招数可讲吗?记者咨询了英国驻沪总领事馆的考官克里斯托弗·汉普顿,他也是当天演讲比赛的评委之一。

克里斯托弗一开口就指出了中国人学习英语的最大“软档”。

“中国人喜欢纠结单词的发音。尤其是年轻人,总希望自己能说一口标准的美式英语,最好是带有纽约口音的美式英语。因此,他们听广播和看电视非常努力,故意模仿美国口音。

经过长时间的训练,有些人的发音甚至比美国本土人还要地道。然而,即使蒙着眼睛,我也能轻易地分辨出说话的人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因为中国人说英语没有节奏。"

克里斯托弗的节奏不仅仅指语速,还包括很多平时被忽略的小环节,比如语调的升降,单词的重音,句子停在哪里。中学语文书确实有断句练习,但几乎所有的英语教材都没有类似的章节,也很少有老师会教学生这套。所以大多数人不知道英语句子也有自己的拆分规则。说话者要么遵循中国人的思维习惯,随意“把句子拆成八块”;要么练肺活量,一句话不要从头到尾喘气。结果,一句在中国人听起来很清楚的话,在外国人的耳朵里就变得“听不懂”了。

改变这个习惯并不难。克里斯托弗认为,只要连续练习几个月,一个英语水平一般的人也能说一口漂亮的英语,甚至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堪比说母语。

他的练习方法很简单——找一盘外国人读的标准磁带,在录音机上不停地放。然后你看着稿子,一步一步跟着他的节奏走。这时候充分调动你的耳朵,适应外国人的语音语调,像回声管一样反映出来。久而久之,当你习惯了外国人的节奏,只要掌握5000个基本单词,就可以应付普通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