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的现象、原因和危害

1.现象:河流污染、沙漠化、森林破坏等。

2.原因:污染物的浓度和毒性会自然降低,称为环境自净。如果排放的物质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质量就会发生不利的变化,危及人类的健康和生存,从而导致环境污染。环境污染会降低生物产量,加剧环境破坏。

3.危害:环境污染会对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荒漠化、森林破坏等,也会对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候这种间接的环境影响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

扩展数据:

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必须考虑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传统毒理学的角度来看,多种污染物对人或生物的影响如下:

1,单一作用,即当体内某些器官只受到混合物中某一种成分的危害,而这种危害并没有因污染物的同时作用而加深时,称为污染物的单一作用。

2.相加效应:混合污染物各组分对机体同一器官的毒性作用彼此相似,偏向同一方向。当这种效应等于各种污染物毒性效应之和时,称为污染的加性效应。

比如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硫酸气溶胶之间,氯气和氯化氢之间,在低浓度时,它们的联合毒性作用是相加的,而在高浓度时不具有相加作用。

2、倍增,当混合污染物各组分对机体的毒性作用超过单个毒性作用之和时,称为倍增。例如二氧化硫和颗粒物质之间,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之间。

4.当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染物对机体的毒性作用部分或大部分相互抵消时,称为拮抗作用。例如,动物实验表明,当食物中含有30ppm甲基汞和12.5ppm硒时,甲基汞的毒性可能受到抑制。

环境污染也会不同程度地改变一些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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