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的历史故事

你想学什么?

一个年轻人徒步穿越千山,来到大西洋百慕大三角的一个小岛上,寻找隐居在那里的哲学家,目的是学习一些高深的知识。见过哲学家后,年轻人解释了他的目的。没想到,这个哲学家是个诡辩高手,几句话就把小伙子搞糊涂了。

哲学家:你想学知识吗?

青年:对。

哲学家:你想学习你已经知道的东西吗?

青年:不,我不想学我已经知道的东西。

哲学家:所以,你想学一些你不知道的东西?

青年:是的,我想学我不知道的东西。

哲学家:如果你对马完全不了解,你能想到了解它们吗?

青年:没有,不可能了解马,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有马。但是,哲学家,我知道有马,世界上确实有像马这样的动物。

哲学家:等一下,我问你什么,你就回答我什么,不要去别的地方。我再问你一遍:如果你不知道百慕大三角有个神秘岛,你能想到去了解一下吗?

青年:我根本不想了解一个我根本不了解的岛屿。

哲学家:太阳系的小恒星里有一颗“外星人制造的小行星”。你当然不知道这颗小行星。你能想到了解这颗小行星吗?

青年:没有,想了解一下是不可能的。

哲学家:所以,你不知道的不是你想学的?

青年:对。

哲学家:你刚才说你已经知道的不是你想学的。现在你说你不懂的不是你想学的;而事情总是无非是你已经知道的,或者你还不知道的;所以,没有什么是你想学的。

青年:是这样吗?!

哲学家:如果没有你想学的东西,那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经过哲学家的诡辩,年轻人似乎也不知道自己来是为了什么。

这位哲学家不愧为偷换概念的魔术师。那么,他用了什么“魔法”把一个向他求知识的年轻人诱入了自己设下的陷阱而无法自拔呢?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

从一开始哲学家提出的三个问题和年轻人给出的三个答案可以看出,他们最初讨论的问题是:你想了解你知道存在的东西吗?这个问题其实包含两个小问题:①你知道某样东西存在,你掌握了关于它的知识。你还想学吗?你知道某样东西存在,但是你还没有掌握关于它的知识。你想学吗?对于前一个问题,青年的答案是否定的,对于后一个问题,青年的答案是肯定的。在这段对话中,两人使用的“物”这个词表达了“知识”这个概念。恐怕哲学家接着又以三个假设句的形式提出了另一个问题:你想了解那些你还不知道其存在的事物吗?这就改变了原来的讨论。青年对这个问题给予了否定的回答。于是哲学家又问:“所以你不知道的不是你想学的?”这又偷换概念了。本来“物”这个词是用来表示“知识”的概念,但是在这里,哲学家们把它改成了表示“物”的概念。年轻人没有看到这一点。他被连续的三个问题弄糊涂了。结果他上当了,给了肯定的回答。然后哲学家把知识和事物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塞进同一个词的形式里,强迫年轻人接受他的结论:没有什么东西是你想学的,违背了他们的初衷。这个年轻人被哲学家搞得晕头转向,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根本不了解孙中山。

一个中学老师给学生讲中国近代史,上课问一个学生一个问题:“你是怎么认识孙中山的?”这位学生居然回答说:“我根本不认识孙中山。”

全班同学听到这个回答后哄堂大笑,老师也被弄哭了。

逻辑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同一个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教师提问中的“认知”二字,表达的是“评价”或“理解”的概念。问题是研究了孙中山的革命思想和事迹后,如何评价他这位历史人物。学生答案中的“知道”二字,指的是“亲眼所见”或“亲自与之互动”。答案是我没亲眼见过孙中山。显然,学生的回答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如果因为作业没学好而故意这样回答,那纯粹是狡辩。

我没有吃面条

男人擅长诡辩,喜欢占小便宜。有一次他去饭店吃饭,第一个要的就是面,服务员拿来了麻辣面。他不想吃,让服务员换了一盘包子,吃完没付钱就走了。服务员对他说:“你吃的包子还没付钱呢!”"那人说,"我吃了包子换来了面条。"服务员说,"你也没有付面条的钱。”那人又道,“我没吃面条!”“服务员气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这种“吃白食”玩的诡辩把戏,在两个方面颇具迷惑性:一是“包子换面条”,按照通常的理解,“物物交换”的交易是不需要付钱的;第二,“我没吃面条”。既然没吃面条,就不用付钱了。有什么问题?虽然你没有吃面,但是因为你没有付钱,面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店主的,所以你用面换来的包子还是属于店主的,所以你要付钱。在这里,“免费吃”先生以“包子是用面条换来的”这句话为幌子,偷换了包子的“所有权”概念。

你有什么了不起的?

从前有一个人,他的父亲当了大官,儿子中了头奖,但他什么也没做。所以父子俩都看不起他,平时难免对他说一些挖苦和嘲讽的话。但是这个人有自嘲的能力。父亲嘲笑他的时候,他对父亲说:“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儿子比你儿子强多了。”

儿子嘲笑他的时候,他对儿子说:“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爸爸比你爸爸好多了。”

几句话让父子俩都很开心。

形式逻辑说概念之间的关系指的是外延关系,其中一个叫做“同关系”。所谓同一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概念所指的对象相同,但含义不同。这是因为人们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或不同的关系来反映同一个对象。比如同一个人相对于父亲是“儿子”,相对于儿子是“父亲”。上面那个自嘲的人就是这样的。他对父亲说“你的儿子”,对儿子说“你的父亲”,其实指的就是他自己。从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来看,他不如他的父亲或儿子。但他没有那样说,而是换了一种说法。经过他这么一说,他的缺点变成了优点,他的缺点变成了优点。看来他的处境比他父子优越。逻辑上,他利用概念的灵活性为自己辩护,可谓巧妙诡辩。

一个人有三个头。

甲对乙说:“我可以证明一个人有三个头。”

b说:“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a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头,没有人有两个头,一个人比没有人多一个头,所以一个人有三个头。”

B虽然知道A的论证是错的,但也不能指出错在哪里。

在A的论点中,从字面上看,“没人”这个词前后出现了两次,但意思不同。在《没有人有两个脑袋》中

汉语中“没有”是否定词,否定“有人有两个头”的判断,意思是“没有人有两个头”这个全称否定判断的主语是“人”,而不是“没有人”;在《一人多头》中,否定词“不”否定了“人”的概念,所以“没有人”表达了一个独立的否定性概念——“没有人”,即“没有人”。如果前一个“没人”和后一个“没人”的意思一样,那么“没人有两个头”就是一个错误的判断。所以,A的论证是利用字面或文字上的相似性来暗中改变概念,从而得出荒谬的结论。

你是头上长角的人。

古希腊著名的诡辩家奥布里德斯曾对一个人说:“你没有失去的就是你所拥有的,对吗?”那人回答:“当然!”然后奥贝里德斯又说:“你头上的角没有丢,所以你是头上有角的人。”那人大惑不解,知道自己被忽悠了,却说不出个所以然,也不知道怎么反驳奥布里德斯。

奥布里德斯的诡辩是,前者的“没有失去”意味着你原本拥有的东西依然存在,后者的“没有失去”意味着你根本没有的东西依然存在。这是强加给别人的,因为不存在“失去”或“不失去”从未有过的东西的问题。可以看出,在奥布里德斯的论证中,“未失”一词表达了前后两个不同的概念,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大胆不羁,本官有没有丢过你?

从前有个县令要买金元宝,店主照单送来两个金元宝。县令问:“这两个金元宝多少钱?”店家回答:“爷爷要买,小人只卖半价。”县长拿了一个,还给了店里。过了很多天,他不付账,店主说:“请给我金元宝价。”县令故作不解道:“我不是已经给你了吗?”店家说:“小人从来没得过!”县令大怒,说:“大胆刁民,本官向你要两个金元宝,你却说只收半价。我已经退了一个给你,相当于半价。为什么我的官员曾经失去了你!”

店家听了,很惨。

为了敲诈钱财,县太爷绞尽脑汁想方设法纠正人。乍一看,他说的话似乎有道理。我们假设每个金元宝是1000元,店家说半价卖,也就是每个金元宝减500元。现在,县长不是两个金元宝都留下,而是只留下一个,另一个以1000元的价格退还给店家,其中500元支付了金元宝降价一半的价格,剩下的500元作为自己留下的金元宝的价格支付给店家。这里的玄机在于,首先,返还的金元宝不应该仍按1000元计算;其次,这个金元宝不是自己掏钱买的(如果已经掏了1000元,降价一半就不用退了),所以还是属于店家,不属于县长。如何用它来换算留下的金元宝的价格?把原本属于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是县长玩的诡辩。从概念上看,是故意混淆概念,即把“把一个金元宝还给你”等同于“把一个金元宝的价格还给你”。

机密事项不得提前泄露

从前,有三个读书人去北京赶考。途中,他们遇到一个叫“活神仙”的算命先生,便去求教:“这次考试我们能考几个?”算命先生闭上眼睛数了一会儿,然后竖起一根手指。三位学者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要求说清楚。算命先生说:“秘密一定不能泄露,以后你就明白了。”

后来三个秀才只有一个考上了,那个人来奖励他。一见面就夸他说:“先生,你果然好,果然名不虚传。”我也学会了像算命先生那样竖起一根手指,说:“真的是‘只有一根’。”书生走后,算命先生的妻子问他:“你怎么这么聪明?”算命先生笑着说:“你不懂其中的奥妙。竖起一根手指就可以做出多种解释:如果三个人都考上了,那就是‘都考上了’;如果考不上,那就是‘全部不及格’;考中一个,就是‘考中一个’;如果考试考了两个,就是‘一人不及格’。不管事实是什么,都可以证明我的计算是正确的。”

妻子听了这话,高兴地说:“你真有一套。我深信不疑。”

用多义词,主观套用概念的灵活性,是狡猾的诡辩。诡辩家在讨论中往往故意把自己的话说得模棱两可、模棱两可、模棱两可,以此见机行事,给自己留有任意解释的余地。算命先生利用“一”在特殊情况下的歧义,狡辩,骗取他人钱财。

你现在不说话了吗?

电影院正在放电影。观众中有些人在大声说话。附近的一名观众建议他们,“请你们停止说话好吗?”其中一个男生说:“嘿嘿,你现在不说话了吗?”

在公共场所看电影时大声说话,是违反最起码的社会公德的。批评这种行为是完全正确的。这位年轻的同志非但没有接受批评,反而指责批评者“说话”,把看电影时的“大声说话”和制止这种行为的“说话”以及一般意义上的“和人说话”混为一谈,是故意混淆概念的诡辩。

两者之间怎么可能没有矛盾?

答:“老张和老李工作配合得很好,从来没有过矛盾。”

b:“谁说没有矛盾!”

答:“请告诉我他们矛盾的依据。”

b:“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任何事物都有矛盾。他们之间怎么可能没有矛盾?”

“矛盾”是一个多义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至少是以下几个概念:(1)表达哲学概念是指客观事物中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对立统一”;(2)指“思想矛盾”,即客观事物的矛盾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3)指“逻辑矛盾”,这是思维组织结构的矛盾,表现为言语中的矛盾;④指“不一致”,如“言行矛盾”、“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矛盾”;⑤指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团结”现象。a在上面⑤的意思中用了“矛盾”这个词,B为了①的意思而偷换,这是故意扯皮。

你没看见汽车前面的“快车”标志吗?

一个乘客对公共汽车的售票员说:“这是什么车?开门不停,关门不等人说完?”售票员理直气壮地说:“你没看见车头挂着‘快车’的牌子吗?”

快车是一种相对较快的公共汽车,因为它比慢车停得少(有些站不停车)。列车长为了捍卫自己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故意将“快车”曲解为“开门不停车,不等人上完车就关门”的列车,招致狡辩。

吸烟也要分成两部分

老王对老刘说:“你抽烟很多,对身体不好。我劝你还是下定决心戒掉吧。”

老刘说:“你不懂辩证法。任何事物都有双重性。有利有弊,有利有弊。一切都一分为二。既然抽烟是一个东西,那也是一分为二的。既有缺点也有优点。怎么能全盘否定呢?”

唯物辩证法确实认为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是指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任何事物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至于事物如何一分为二,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事实上,“矛盾的两个方面”的内容非常广泛。比如上下左右,大与小,长与短,动与静,快与慢,成功与失败,顺利与困难,因果,真理与谬误,生产与消费等等。,都是矛盾的方面。诚然,好与坏也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但矛盾的两个方面绝不仅限于好与坏。老刘故意缩小“一分为二”概念的外延,只归结为两个方面,好的和不好的,以此来为自己的吸烟习惯辩护,这是诡辩。现代医学已经充分证明吸烟对人体有害。如果一定要从利益的角度来评价吸烟,那只能说,通过了解和宣传吸烟的危害,让人们自觉戒烟,让广大青少年不去学习吸烟,或者香烟销售商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