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教育局部门职能

办公室

协助领导安排整体行政活动,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做好领导决策的参谋服务工作;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文秘、档案、宣传教育、信息、保密、信访、督查、会议、后勤、接待、保卫、国有资产管理、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和管理本地区教育系统的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区教育基金会的工作。

部门负责人:高大六

组织人事部(挂监察室牌子)

根据管理权限承担教育行政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检查、任免区县公办学校(单位)处级以下领导班子成员;牵头会同镇党委考察、任免镇辖区内科级以下公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指导校长和教师的继续教育;承担教职工规划、聘用、奖惩、调配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工作;负责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定和教师资格的审核;负责教职工的劳动福利工作;负责教师管理和教师培训培训工作,指导本区教育系统离退休(离)教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出国及赴边境地区的审核和申报;承担公办学校设立、撤销、合并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处理教师违纪违规行为;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教师和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教育和法制教育;承担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部门负责人:陈

金融基建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品牌)

承担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财务汇总、统计和核算;检查和监督教育经费的落实;指导下属单位的资金核算、财务管理、收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拟订教育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本辖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学校的校园规划、校舍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负责本地区教育的统计和分析,指导基层单位和学校的教育统计工作;合作准备教育职业计划;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公共医疗服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和教育指导中心的财务和财经纪律进行审计和监督;承担直属单位和教育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负责本辖区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顾

基础教育科

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区中小学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中小学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批中小学的设立、撤销、合并和变更;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改革和教学工作;组织和指导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国中小学课程计划的实施和地方课程计划的建设与发展;负责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定中小学招生计划;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校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活动;审核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广告和简章。

部门负责人:戴瑞红

督导室(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监督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政策在本区的实施;对本区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工作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对本地区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和办学水平评估;参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负责学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指导和检查社会规范用字工作,组织和指导普通话水平测试和等级评定的审批工作。

部门负责人:甘惠明

招聘办公室

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本辖区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本地区全国高考报名、体检、志愿填报、考试和备案,全国成人高考报名和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和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工作;承担本地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组织和考试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周

体育与健康艺术部

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承担全区学生体育、艺术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体育、艺术和健康教育交流活动;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

部门主管:林赛娥。

职业教育和私立教育科(区职业和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标志<区社区教育委员会>)

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地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综合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城乡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职工教育、民办教育(不含民办学前教育,下同);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文化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设立、撤销、合并和变更的审核;指导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的学制改革、学籍管理、教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中心建设、教育统计与分析、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等工作;负责相关教育机构和成人高等教育班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负责查处与民办教育相关的非法办学行为;指导区内成人教育协会和民办教育协会开展工作;协助培训职业和成人教育的干部和教师;配合并监督职业和成人及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区职业与成人教育委员会(区社区教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部门主管:张小娟。

幼教部(挂区幼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托儿所、幼儿园的登记和审批;负责本辖区各类托儿所、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幼儿园的教育、教学、保健和科研工作,定期开展教研、培训、观摩、交流、总结等活动;负责学前教育的宣传,组织经验交流,协助推荐和表彰在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指导区学前教育学会的工作;承担区儿童保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部门负责人:钟

共青团委员会

团委有八个基层组织。局团委在局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全面推进我区青少年素质现代化。该局团委创办的番禺青年警察队是我省最早的学生制服之一,开辟了德育工作的新领域。该局团委多次被评为“番禺区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获得“番禺区基层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奖”等多项奖项。

负责人:朱

教研室

负责基础教育课程(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思维、科学等)的教学研究和指导。)在番禺区,履行教学质量管理职能,发挥实践指导和实验研究作用。2005年,番禺区成立番禺教育科学研究所,不增加人员编制,划归番禺教育局教研室,负责番禺区教育科研的规划、管理和指导。

部门负责人:李

教学仪器站

教学仪器站成立于1986,工作人员5人。2005年4月,经广州市番禺区编委批准,区教育局教学仪器站挂番禺区教育信息中心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全面负责番禺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和服务。

陈江。

勤工俭学办公室

勤工俭学办公室是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9号“完善和充实勤工俭学管理机构”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部门勤工俭学管理机构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7]72号)精神设立的行政机构。是全面贯彻《教育法》和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科教兴国的需要。是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勤工俭学、教育行业市场管理和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的行政职能管理办公室。根据新时期管理职能拓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勤工俭学管理机构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作用。

部门主管:郭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