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终稿、正本和副本分别是什么意思?

草稿,又称草案、征求意见稿、草稿等。,是文件写作过程中最早的原始手稿,用于讨论、修改和批准。不是正式文件,没有实际执行效果。除了少数征求意见的文件,草案一般不发,不需要备案。对于一些特别重要的文件,很多草稿都是经过反复修改才产生的,反映了文件的形成过程,具有参考价值,可以存档。

终稿又称原稿,是经领导审阅签发或会议讨论通过的终稿,是印刷原稿的依据。草案一经领导签字,即成为最终稿,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修改。终稿反映了文件起草、审核、签发的全过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因此,任何需要保留的文件的最终草案也应该保留。

原件是根据最终版本打印的正式文本,用于发送。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有分歧的,应当将原件送交主送机关。原件有标准格式和有效标志,具有法律效力。其证据价值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

与原件在形式上完全或部分相同的经更正的副本或复印件,用于复印、流通和归档备查。其中,与最终版本一起用于归档的文本也可称为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