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是白色的

直到研究生三年级才出国。我从小学开始在中国学习了18年。

也就是说,我学了18年的英语。

在同龄人中,我开始学外语比较早。小学毕业的时候,我已经学了新概念第三册,初中过了四级,在当时是领先的。

我毕业于国内最好的英语系之一,本科学历,专八,雅思8分。我还代表学校参加了中国的各种英语比赛。

我爱看BBC,也看过很多学术论文和专著。出国前还在南大和霍普金斯大学合办的中美中心参加了一年的证书课程。这个项目一半的学生是美国人,老师来自美国一流大学,一直学英语。

然而,从我降落在希思罗机场的第一天起,我的语言优越感就被粉碎了。从此,我的海外生活就在语言不通的窘境中度过。

我在一个雨夜的半夜到达了牛津,我在湿冷的小路上找到了门牌号。但我敲不开紧闭的黑漆木门,直到一个昏昏欲睡的英国女孩从二楼探出头来,用她听不懂的英语跟我解释。最后我从她夸张的手势中猜出了答案,绕到小楼边上的学院门口让门卫放我进去。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女生对我喊的那个词是porters' lodge。

第二天早上,我去了银行,服务人员态度很好,但是当出纳员当着我的面数兑换的英镑时,我只能从她嘴里猜出数字。我从小到大读大学的英语课本,都把“千”翻译成了“千”,但是从来没有老师告诉我,英国人会把五千读成“五千”。

随着海外生活图景的展开,我的困惑与日俱增。

我不知道肉店做五花肉用英语怎么说,也不知道怎么跟杂货店老板打手势棉签或者牙签或者指甲钳。我不知道如何向理发师解释。我头上有两个旋,开始的时候不要切的太狠;和朋友出去玩,想订个标间,标间脱口而出,让前台小姐姐看着不知所措。

我都不知道怎么跟人说白水,就问服务员要开水。结果人家说,先森,这里的水从来没有烧过。

插头和插座,充电器和插孔,螺丝和螺丝刀,这些词是如此的陌生,但在这里却是如此的必要。

在专业课上,我的英语还是可以应付的。至少我会看文件,会写文章,会讲政治学,国际关系等专业复杂的大话。我听得清楚,说得清楚。

这些只出现在印刷品中的文字,对我来说并不陌生。从小到大都是课本上常见的词,也是考试中常见的考点。老师告诉我,单词用的越深,背的越多,英语就会越好。

所以,我啃词汇书,背GRE。看到大的字就激动,看到小的字就鄙视。

学了那么多大词,词却没有传达意思,甚至闹了个笑话。

有一次和一个外国同学聊天,聊到一款刚出的智能手机。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中文的影响,在交谈中脱口而出了智能手机。周围的圈子顿时安静下来,外国朋友过了两三秒才意识到我说的是智能手机。一些不明真相的外国朋友认为我是故意的,他们拍着我的肩膀,欣赏我的幽默感。

在异乡,突然对自己十几年的英语学习产生了挫败感。

学了那么多课文,背了那么多单词,过了那么多考试,却发现连基本的生存英语都不懂,表达水平甚至不如别人说母语的学龄前儿童。这些孩子显然不会用英语拼写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也不知道什么是少先队员,但他们可以清楚地陈述一只蚊子是如何在他的小腿上咬了一个包,或者不假思索地向母亲抱怨他们的鞋带松了。

这些应该是我们最早学会的英语,也是我们生活中最常用的表达方式,却成了中国几亿人学习英语的盲点。

这是令人尴尬的集体记忆。有多少个夜晚,我们不计成本地花费了青春和耐心,从一次次刁钻的词汇和语法题的海洋中幸存下来,甚至留下了学习外语的巨大阴影,却发现大部分努力都是徒劳的。

是时候反思我们的英语学习了。

毕业后,我四处奔波,来到香港一家银行工作。前殖民地自然在英语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周围同事表达流利也不足为奇。但令人惊讶的是餐馆里的服务员,街上的钻工,办公室里的清洁工,超市里的售货员。他们的英语口语那么流利,即使我的英语学校年龄可能超过他们整个学校的经历。

有一次,我和搬家师傅聊天。他不会说普通话,我也不会说粤语。我们只能用英语交流。他说他小学毕业就辍学了。我问他为什么英语说得这么好。他说,没办法,之前搬的客户很多都是鬼,说说而已。

直说吧。或许英语学习的精髓应该就在这里。

回归生活,不要局限于书本,让英语成为你口中的日常语言,成为一种有趣的交流。

这不是创新,我们只是需要回归语言的本体功能。

说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