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中常见短句的双语翻译

1 .神罚虽然慢,但总是有把握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 .一个行为不是犯罪,除非法律规定它是犯罪。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就不算犯罪

3 .本合同由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组成,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4.法律不关心家庭琐事。

法律不能打破家务。

5 .这份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份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

6.这项法律暂时停止实施。

本法暂缓执行。

7.这条法律已成为一纸空文。

这条法律已成为一纸空文。

8.本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院驳回了诉讼。

法院驳回了诉讼。

10.法院命令重审此案。

法院下令重审此案...

给凶手应有的惩罚。

给凶手应得的惩罚。

12.恨罪恶,但不恨罪人。

可恨的是犯罪,而不是罪人。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每个人都享有言论自由。

1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5.时间第一,权利第一。

先右转,先右转。

16.一个人没有权利,其他人就没有相应的义务。

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

17.在大多数民事案件中,过失是“重大”还是“轻微”并不重要。

在大多数民事案件中,过失行为是“严重”还是“轻微”并不重要。

18.传统上,事务所指的是合伙企业,而不是公司。

传统上,事务所指的是合伙企业,而不是公司。

两方之间的交易不应该对第三方不利。

该合同对第三方没有约束力。

20.除非要约人同意,承诺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除非要约人同意,要约一经作出,不得撤回。

2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

2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才能生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才能生效。

23.任何附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对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偏离都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偏离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25.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被视为实质性违约。

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被视为根本违约。

26.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终止本合同。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终止本合同。

无效合同的例子是由于虚假陈述、胁迫或不正当影响而订立的合同。

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28.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以下附加条款不一致,以后者为准。

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相冲突,以下列附加条款为准。

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没有对价,就没有合同。

合同没有对价是不成立的。

31.其他特殊条款将在下面列出。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将在下文中另行约定。

32.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3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修改或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修改或补充。

34.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5.律师不得引导证人。

律师不允许诱导证人。

36.陪审团裁定有罪,法官将于下周宣判。

陪审团认定他有罪,法官将于下周对他进行判决。

37.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的决定。

陪审团未能达成一致的裁决。

原告胜诉了。

判决原告胜诉。

39.现在法庭开庭。

法庭现在开庭。

40.法庭秩序。

法庭上保持沉默。

41.反对-反对无效-反对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