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我市人才集聚,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结合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于2022年组织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9个岗位,* * *招聘21人。详见2022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填写时间为准,一般在2022年7月31之前。2022年8月1之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所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2年2月65438+31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明。

(2)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原学校保留户口和档案或委托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

(3)服务西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2年内(自发证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之日止),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已经或者已经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校医岗位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及其他社会人才)开放。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对象的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军人;

2.正在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入期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过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8时至7月17时09分。报名窗口将于7月19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宜昌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116 . 62 . 167 . 148/index . PHP进行,考生登录并报名相应职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扫描件。

3.注册要求。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

(4)教育部本科生、硕士生学籍网上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历必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国外学历必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必须真实准确。为方便联系,在申请期间不得更改。因考生网上提供的信息不正确或不真实导致资格审查错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考试及其他。

(1)2022年7月20日18日9:00至17:00,招聘单位和宜昌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由于国外大学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与国内大学不同,在坚持与国内专业相近、所学课程大致相同的原则基础上,用人单位将成立不少于3人的国外学历和专业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对学历和专业资格进行审查,做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结论。宜昌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5.面试实施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的比例(校医拟招聘岗位人数必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数量。减少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6.发放准考证。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7日至28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如有打印问题,请登录网站查询和联系。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18908601718。

(3)考试安排

考试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宜昌市教育局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1.面试。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健康码绿色码、旅行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者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无学生上课、回答问题、测试专业技能等多种方式进行。成绩的具体方式和计算方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结果查询。面试结果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2.笔试。

(1)笔试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校医岗位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面试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2)笔试前资格审查。笔试前,招聘单位和宜昌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笔试考生出现空缺的职位,按职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3)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主要以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四)笔试时间和地点。宜昌市教育局将通过发布公告或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每位笔试考生。

(5)笔试要求。请考生持准考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者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3.综合得分计算。

(1)分数权重。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如考生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根据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2)奖金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人员、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优惠政策。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上述已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在笔试成绩100%的基础上加5分,加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100% +5分)×40%=笔试总成绩。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2),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笔试前到宜昌市教育局落实加分政策。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4)身体检查和调查

1.体检。

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体检由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发[2065 438+02]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和发[2065 438+06]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检查。

宜昌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工作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3.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由体检或考察人员替补。

4.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5)宣传和就业

1.宣传。

宜昌市教育局党组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员工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者不予录用。

公示反映影响就业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接到聘用通知后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参加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就业。

新聘人员由宜昌市教师发展中心分配到宜昌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纳入正式财政拨款管理。经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发放录用通知书,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65 438+02]1号)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参照《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办法》(19号【焦毅办发】)执行。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防疫要求

申请人应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人员必须出具健康码绿色码、旅行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并遵守现场防疫规则。只有健康代码为“绿码”、体温低于37.3℃的人才能进入市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者,取消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的相关政策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所列内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岗位表中的职业认定主要参考2022年湖北省公务员职业参考目录。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笔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2: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奖金优惠申请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