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误解”为题写一篇作文?

按要求写

误区一:迷信欧美人

认为蓝眼睛的外国人说英语,一定比中国人强。众所周知,在欧洲,只有英国人和爱尔兰人说英语,而在爱尔兰,爱尔兰与英语并列为官方语言。在八个英语国家(英国、爱尔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和加勒比海岛国)中,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方言,美国英语是英语中最大的变体。英式英语声调起伏较大,吐字清晰高,摩擦音重,美式英语柔和圆润。据预测,美国英语将在300年后成为一种新的语言。英国没有我们中国的那种普通话,所谓的标准英语(RP - received?发音),只在英格兰使用,具体从中部延伸到伦敦,包括剑桥和牛津。不是所有的英国人都这么说。很多学习者误以为英国人比小学少,说一样的英语。事实上,这是一个很大的谬误,即使是威尔士人也有自己的语言——威尔士语,在书写商店、街道等名称时。威尔士语必须排在英语之前。第一次来英国的人经常会问:英国人会说英语吗?英国人和美国人有时候都不能很好的交流,更何况新西兰人,印度人,法国人说的英语!所以,长鼻子蓝眼睛的“泛蓝阵营”的人,不一定都说标准英语,但“外包装”更接近正宗。来中国教英语的外国专家大多是中学老师,不是高端人才,有的人语法更差。最好的非英语母语者说的英语有时比英国人说的英语更标准,这绝不是天方夜谭。

误区二:不练,抄答案。

在教科书中,学生一般不做关于两人一组讨论的练习。课后的作业题几乎都是从上交的作业本上正确的。说到考试,结果往往很糟糕。究其原因,是学生对英语学习不感兴趣,进而缺乏主动性,只是应付差事,疲惫不堪。另外参考书很多,价格也比较便宜。学生差不多一份,交作业的时候就抄一份。老师能改的只有那些抄错的字。本来大学里汉译英的句子应该有多个答案,但是各种参考书里的答案都是“巧合”(至少大学英语的参考书里是这样),实在耐人寻味。

误区三。重成绩轻申请,拿英语当“敲门砖”?

考试是老师的法宝;分数是学生的命根子。在应试教育的体制下,学生带着分数匆匆离去,几乎忘记了英语学习的目的,那就是应用。我对学习不感兴趣,所以我在课堂上受到惩罚。学了一个学期,只记得一些零星的单词。个人整天钻书,提问,得到答案,雇佣枪手。研究滴答规律,揣摩改卷子的人的心理。一旦拿到了英语三、四、六级的证书,一切就都好了。你会把英语束之高阁,用完课本就扔掉,或者成为收废品的对象。尽管得了高分,有些学生还是不会写,听不懂。最后还是准文盲,英语成了“一锅开水”。

误区四:把知识当技能,但眼高手低。

有的同学拿到一本听力教材,看到全是单词就觉得太简单太枯燥了!我真的播放了录音,但是我真的听不懂。问题浮出水面——英语是一门技能,不仅仅是知识。你背过一本关于游泳的书,不代表你会游泳。要掌握一项技能,关键词是实践。熟能生巧。你见过的字不一定认识,认识的字也不一定会用到。多听、多说、多读、多写、多翻译,不要怕出错。跌倒了,站起来继续。用英语来说,也是“扶着大胆的,饿着胆小的”。久而久之,不知不觉,你会发现你已经长大了,成功了。朋友,你大胆往前走,天堂之路是999!

误区五。碰撞心理学

一个王子拜亚里士多德为师,研究知识文化,抱怨他太慢太苦,问亚里士多德有没有捷径。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那里?是吗?没有吗?皇家?路?去哪?学习.许多英语专家一再告诫我们,要学好英语,必须努力,投入与产出成正比。持之以恒,不一暴十寒。所谓“一天一百字”、“英语听说一百天”,纯属商业炒作。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博士生导师钱清要求我们多读一些简单的书,最好是20世纪的作品,最好是关于日常生活的,这样可以避免文字过于陈旧过时。梅仁义教授建议至少读四十本简单的书,《英语学习》主编高建议至少背四十篇名著。可见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误区六,简单化倾向

单词分两头:一是对英语的理解。英语分为听、说、读、写、译五项技能,二者缺一不可。拿一篇文章,当你看到所有的文字,你以为你会。听、说、写、译还是惘然。其实是假会,不是真会,这是很多同学的通病。第二,记单词的方法。让学生在课堂上把单词写下来,学生默默看着。外观温和,不影响他人,效果差。正确的做法是:读音,眼、口、手、脑并用。至于是不是一定要“疯”,我觉得不是。“疯”只能是暂时的,不能是永远的。那不仅打扰别人,还有点神经质。毕竟“疯狂”是很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