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缴纳的生育保险回老家生孩子能报销吗?

北京的生育保险,在老家生孩子可以报销,报销范围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符合本市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才能报销。在港澳台或国外生育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一)不符合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二)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

(三)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规定的;

(四)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七)根据国家或本市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扩展数据: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按照女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第十六条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和生育所发生的医学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引产、绝育、复通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百度百科-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