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武汉轻工大学新生辅导须知及报名时间

2018武汉轻工大学新生辅导须知及报名时间

武汉轻工大学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3日。详情如下:

一、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3日。如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新生报名地点在常青花园校区。新生报到当天,学校安排车辆到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武汉火车站、汉口金家墩长途汽车站接新生。所有坐火车的大一新生尽量在汉口站下车,方便学校接送。

三、新生须提交《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纸质文件由本人向学校提交(浙江、安徽及部分省份统一邮寄除外)。

四、党员必须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含党员),湖北省人,凭当地县以上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武汉轻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当地县以上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转移组织关系;新生报到时交各学院党总支,各学院党总支到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会员须携带原单位介绍信或会员卡办理关系转移。

五、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大一新生入学时,可自费选择成套床位及生活用品。

六、大一新生将于9月中旬参加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大学英语分级教学的依据。

七、乘车路线:

1.如果您要驾驶外地新车,走武汉三环东线,请在古力路出口下车;如果您想乘坐三环路西线,请在长青路出口下车。走外环请在天河机场出口下车;走机场高速到汉口,在常青花园出口下。

2.汉口火车站:

地铁:汉口火车站乘坐地铁2号线(往金银潭方向),在常青花园站下车。

公交:在汉口火车站乘坐534、719、724路公交车,在长青北路花园新村站下车。

3.武昌火车站:

地铁:武昌火车站乘坐地铁4号线(往武汉火车站方向)在中南路站或洪山广场站下车,再换乘地铁2号线(往金银潭方向)在常青花园站下车。

公交:在武昌火车站乘坐10路公交车到青年路机场河站下车,再换乘704、719、720、721路公交车到长青北路花园新村站下车。

4.武汉火车站:

地铁:武汉火车站乘坐地铁4号线(往武昌火车站方向)到洪山广场站下车,再换乘地铁2号线(往金银潭方向)到常青花园站下车。

公交:在武汉火车站乘坐725路、610路公交车在发展大道花园小区或发展大道金盾街下车,换乘724路公交车在长青北路花园新村站下车。

5.武罗路傅家坡客运站:

地铁:乘坐地铁4号线(往武汉火车站方向)到洪山广场站下车,再换乘地铁2号线(往金银潭方向)到常青花园站下车。

公交:在武罗路傅家坡公交站乘坐715、703路公交车到青年路机场河站下车,再换乘704、719、720、721路公交车到长青北路花园新村站下车。

6.新荣村蔻驰站:

地铁:乘坐地铁1号线(往吴栋大道方向)在循礼门站下车,再换乘地铁2号线(往金银潭方向)在常青花园站下车。

公交:在后湖大道新荣村公交站乘坐620路,在长青北路花园新村站下车。

7.在武汉:

地铁:在武汉乘坐任意一条地铁线,然后换乘地铁2号线(往金银潭方向),在常青花园站下车。

公交:乘坐公交71、216、317、534、604、620、704、719、720、721、724在长青北路花园新村站下车。

新生入学账户处理说明

根据自愿原则,新生户口迁移可以转入学校,也可以不转入学校,转入学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是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到时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到学校办理户口;武汉籍(含郊区)学生凭《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应注明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直接到学校办理户口登记手续。非武汉籍学生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必须在公安网注销学生户口。

2.户口本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学生身份证、学籍档案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学校不允许户口迁移,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三、《户口迁移证》各栏必须填写清楚,手工书写必须使用黑色碳素墨水。《户籍证明》上的项目不得随意涂改,涂改处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四、《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或加盖“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印章”(注销户口性质的市、州不需盖章)。

五、学历栏上的“户籍证明”必须是“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

6.转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七、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户籍证明,将退回原居住地重新办理。

八、新入学学生本人必须亲自将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转到户口所在地、保卫处户政科工作人员处,办理转学手续(不得转由他人办理),并换发户籍回执。

九、凡当年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均视为放弃户口。根据公安机关规定,学校不再为其办理相关户籍迁移手续。

十、所有新生均需复印一张彩色一寸免冠白色电子文件照片(像素:358X441,格式:JPEG)(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为文件名)交保卫处户政科。

新的学生资助政策

一.奖励和赠款

1.新生奖学金:对当年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高考成绩优异者给予入学奖学金;对于成绩优秀,家庭被当地政府部门证明贫困的,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后,给予绿叶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资助标准: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3.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用于帮助被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新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新生须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网上申请网(www.csls.cdb.com.cn)申请,同时提交:高考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部分地区直接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第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采取了多项资助措施:对烈士子女、孤儿、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等学生,经核实后给予一定程度的学费减免;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所有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的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资助;设立了一批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改善学习生活条件;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种企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对遇到暂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