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对象是什么?

审计的主体是内部审计的对象,包括:

1,以物为物。审计存货、固定资产或货币资金的时点状态或期间状态。如:存货审计、固定资产建造和处置审计、资金收支审计。

2.以会计为对象。审计提供和销售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的依据、期间和时间状况。如:会计期间审计、付款期间审计、坏账审批审计。

3.以规则为对象。审核系统、计划、任务、标准和流程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如:目标完成审计、采购审批流程审计、供应商入围政策执行审计、折扣权限和审批审计、预算执行审计。

4.以责任人为对象。审核经济责任人的期间责任和最终状态。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责任人目标成本审计。

根据我国颁布的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审计的主体包括审计机构和人员(审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机构和人员(私人审计)。根据审计委托人或授权人的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及其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并发表意见。审计对象是与审计主体相关联的审计对象。审计针对的是别人做的会计记录和财务事项,自己做的会计记录、财务收支和财务收支的自查不能称为审计。因此,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的经济管理活动。由于审计主体不同,其审计对象也略有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政收支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应当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遵守法律和履行职责的监督,督促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