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意见

2017年,双桥区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招生政策,禁止择校、跨区域招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双桥区辖区内小学、初中(含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在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继续贯彻“三禁三严”要求,即严禁跨学区招生、学校违规招生、学校考试招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制度、班级规模和学区(校)范围招生,严格按照政策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严格控制其他地区学生流入。

第二,小学招生

(一)入学年龄范围

全区学校招收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的适龄儿童。

(2)鉴于今年学生人数过多,部分市区学校已无法容纳2016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因此,对2017小学招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1.恢复牛圈子沟中心学校附属牛圈子沟小学和水泉沟中心学校附属高庙小学的招生;

2.适当调整部分学校的学区划分;

3.头牌楼小学、山庄小学、南营子小学、竹林寺小学、石洞子沟小学、实验小学、魁星园小学等7所小学只招收市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含经商)人员学区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4.在头牌楼小学、山庄小学、南营子小学、竹林寺小学等4个小学学区无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商人)适龄子女,可分别选择入读普宁小学、回水湾小学、回龙山小学;在头牌楼小学学区无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商人)适龄子女也可分别选择就读高庙小学和水泉沟小学;在石洞子沟小学学区无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商人)适龄子女就读崔桥学校小学;在实验小学、魁星园小学等两个小学学区无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商人)适龄子女,可分别选择入读十六小学和桥东小学。

5.北京师范大学承德附属小学在招收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后,向双桥等县区提供空余学位,由学校根据教育部《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自主招生。

(3)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适龄儿童信息登记的基础上,根据各校学位资源确定各校招生规模,下达招生班数和班额计划,发布双桥区小学招生学区划片计划2017。根据这个计划,学校接收本学区的适龄儿童。

(4)各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严格招生程序,逐级审核。招生过程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随时抽查,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小学招生考试条件。

第一类:双桥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

1.有户口的适龄儿童(房产证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家长须提供:适龄儿童随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户口本、房产证(对于不能提供房产证的新房,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缴纳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证明。),孩子的出生证、儿童免疫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无房户随父母租房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适龄儿童随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的免疫证明、租房协议、租房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2017起三年以上租房纳税证明及发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政府拆迁区域拆迁户中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已回迁的,在回迁房所在学区入学。已获得货币安置尚未迁回的适龄儿童家长,在实际居住的学区内入学,有租户。除“1”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家长的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要在所属学区入学。除了“2”中无承租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农民工(包括商人)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1,农民工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提供: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儿童免疫证明、家长与用人单位(市区学校范围内)签订的半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市或双桥区)2017年6月以来连续缴纳的“三险”(即养老、医疗、失业)证明。租房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起三年以上租房纳税证明及发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父母双方与居住地一致的居住证。

2.城市商人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学生家长须提供:在双桥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注册半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家长的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儿童免疫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经营场所或摊位租赁合同(含租赁发票),2017年6月以来连续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以及居住房产证(租房需提供租房协议,租房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至今三年以上租房纳税证明及发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父母双方与住所一致的居住证。

学校分两批(一类和二类)对入学儿童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对相关材料后,公示拟招生名单,接受市、区教育局的社会监督检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孩子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每天都会通报招生情况。学校超过学位上限的,由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区内不具备长期居住条件(租房)的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含经商)子女进行相对就近的招生调剂。

(6)市区每个房产证原则上每6年只接受1名适龄儿童(不含双胞胎和二孩)在本学区内入学(2014起)。

(七)学校对新生必须采取随机混合安置的方式,由教育、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校分为“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班”,不得设立“实验班”。

三、初中招生

(一)初中招生原则上实行“整体对口招生”免试招生办法(即初中按相应小学划分学区),坚持“学区”九年一贯制管理。鉴于民族中学和师范院校附属中学相应“学区”小学毕业生人数超过学位限制,不能再容纳。为此,对于民族中学、师范院校附属“学区”的小学毕业生,一是根据居住地对就近入学做一些调整;二是不具备长期居住条件(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含经商人员)子女,要调整到就近学校就读。(具体规定按照双桥区2017小升初分配方案执行)。

(二)小学毕业生按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实行一刀切。对于学校自己招收的新生,学籍管理部门不会在平台上审核。

(三)报名程序

1.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双桥区小升初分配方案》2017。

2.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区教育局根据《双桥区小升初分配方案》,对符合条件的2017年小升初小学毕业生进行分配,同时进行分级。

3.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区教育局发放初中新生名单,同时将小学毕业生电子档案随同新生名单分配到相应学校。

4.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区教育局将初中新生名单导入学生注册平台,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区教育局进行审核。

(四)学校必须采取随机混合的方式对新生进行分班,由教育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查。学校不得以文化考试等方式选拔新生或将其分为“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班”,不得开设“实验班”。

(5)北京师范大学承德附属中学初中部,在招收本地区小学毕业生后,学校会制定自主招生办法,会针对双桥区等生源集中、学习困难的地区招收部分特长生,并提供住宿。

(6)承德二中初中部(河北承德外国语学校)计划招生4个班,共200人,其中双桥区和高新区100人,其他县区100人。招生方式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学校组织英语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开录取学生。

第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桥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区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为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辖区内中小学(含市直中小学)招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尽其责,全力配合,确保2017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落实部门责任。市、区教育局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相关人员的管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派员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对国家、省、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的宣传;双桥公安分局要严格按照现行户籍政策为辖区内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并配合学校核实学生家长提供的户籍信息真实性(子女与户主关系、子女出生日期等。);区国土局要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子女父母开具房屋证明;区人社局要配合教育部门检查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区民政局要配合教育部门对贫困家庭和个别单亲家庭的情况进行核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配合教育部门对外地(市区)业务人员的营业执照进行验证;区城管局应配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便民市场和临时占道摊点的行政许可进行核实;区地税局落实个人住房出租税收政策,配合教育部门对外来(市区)经商人员纳税情况进行核查;区信访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信访反映的招生问题;区财政局根据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招生规模,核定各学校公用经费;镇、街道、社区要严格据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加强舆论宣传。义务教育入学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实现整个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环节。宣传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报纸、政府网站、社区、学校和答记者问等方式,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要安排专人和热线电话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严格的纪律要求

1,要坚持阳光操作,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使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流程、时间和监督电话公开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进行抽查。

2、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规定,严禁跨学区招生和招收不合格儿童。如果学校违规招生,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违反招生政策,自行跨学区招生的校长将被辞退。

3、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双桥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国维,教育局局长

杨区区长

副组长:教育局副局长肖军权。

赵英南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胡国华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周静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李小虹地区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勇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李海军区教育局局长

刘全忠区财政局局长

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民政局局长

古尔阴区国土局局长

王亚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海涛城管局局长

张玉春区地方税务局局长

褚瑞丽区信访局局长

双桥公安分局副局长孔庆洪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双桥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为李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