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肇事逃逸的行政处罚

您好,我对“船舶逃逸的行政处罚”问题的回答如下: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的行为,其目的是推卸、逃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对其处以200元至202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会将终身禁止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肇事逃逸是对交通事故更重的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8条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法》。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