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的全称是什么?

鲁滨逊漂流记和鲁宾逊漂流记是同义词,已经合并。

鲁宾逊·克鲁索

《鲁滨逊漂流记》封面《鲁滨逊漂流记》(又译《鲁宾逊漂流记》,直译为《鲁滨逊漂流记》)是丹尼尔·笛福59岁时写的第一部小说,于2009年4月25日首次出版,号码为1765438。这部小说被认为是第一部用英语写成日记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的称号。请看精彩专辑标题:《鲁滨逊漂流记》又名《鲁滨逊漂流记》作者:(英)丹尼尔·笛福原名:《鲁滨逊漂流记》译者:朱佳怡ISBN: 9787561348604类别:书籍> & gt<中小学教具> & gt中文阅读页数:286定价:22.00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11装帧:平装格式:16开本数:241000张:胶版纸印刷次数:60。

翻译版作者生活:小说精彩阅读背景;阅读体验的欣赏;初读体验分析;第二部作品的分析;作者生平的翻译版本;精彩的阅读体验;初读体验的欣赏;第二部作品分析。

编辑作者生平故事笛福丹尼尔·笛福(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作家、小册子作者。作为英国荒岛文学的代表作家,他是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是写个人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去克服困难。情节曲折,自述,可读性强。也显示了当时追求冒险、崇尚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他的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闻名于世,鲁滨逊成为与困难作斗争的典型,因此他被视为英国小说的先驱之一。

出生于英国伦敦,本名傅。笛福后来在自己的姓氏前面加了一个听起来像贵族“德”的前缀,形成了笛福这个笔名。笛福的父亲詹姆斯·笛福从事屠杀。他的父母是长老会教徒,不信仰英国圣公会。笛福本人在长老会学校接受了中等教育,但他没有上大学。

笛福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位重要的小说家。他的人生经历和奇遇不亚于小说中的主人公。他出身于一个小商人家庭,就读于一所为不信者开设的学院。他没有遵从父亲的意愿成为一名牧师,而是成为了一名内衣商,还从事烟酒羊毛的批发。他因公去过西班牙、法国、荷兰和意大利。虽然他在商业上很成功,但他也对政治感兴趣。1685年,他参与了企图将蒙茅斯公爵推上王位的行动。1688年,他加入了威廉三世的军队。三年后,他经商破产,几年间卷入诉讼6次。但很快他卷土重来,经营砖瓦生意,涉足政治。他的小册子《各种计划漫谈》(1698)提出了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改革意见,如主张养老金、所得税、保险救济、创办女子学院等。,并且在小册子中,他赞同辉格党的重商主义政治。他的政治讽刺作品《土生土长的英国人》(1701)驳斥了威廉国王是外国人的批评,抨击了英国贵族氏族的血统,大获成功,使他成为政府事务和其他事务的非正式顾问。

到二十多岁的时候,笛福在伦敦已经是一个体面的商人,经营过内衣、烟酒等行业,去过欧洲大陆。1692经商破产,不得不另谋生路。他是政府的情报人员,设计开发业务。他也从事写作。早年以写政论和讽刺诗,反对封建专制,主张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而闻名。1698,他发表《论发展》,建议修路,开银行,征收所得税,办水火保险,办疯人院,办女子学校。笛福不相信英国圣公会,这使他在政治上支持新教威廉三世。1702年,他在政治随笔《消灭不同教派的捷径》中以讽刺的口吻讽刺政府的宗教歧视政策,猛烈抨击托利党当局迫害不同教派。因为文笔高明,一开始没被识破,被查出后被抓起来关了六个月,还被鞭笞了三天。笛福在狱中写了一首诗《枷刑颂》,讽刺法律的不公。伦敦的旁观者把他视为英雄。人们向他扔花而不是石头,并祝他健康。辉格党领袖罗伯特·哈雷非常欣赏笛福的才华。在他的干预下,迪福被释放了。哈利希望笛福能经营一份杂志,为他的苏格兰-英格兰联合政策赢得公众支持。笛福在哈利的支持下于1704年创办了《法国时事评论》。哈利在1708年失势,笛福继续支持他的继任者戈多尔芬,直到1713年杂志中断。

笛福于1719年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鲁滨逊漂流记》,受到读者的好评。随后发表了《鲁滨逊漂流连续体》。1720年,他写了《鲁滨逊沉思录》。

《鲁滨逊漂流记》(20幅)此后,他出版了《辛格尔顿船长》(1720)、《摩尔·费朗德兹》(1722)、《杰克船长》(1722)、《洛克萨纳》(1724)。

1719年3月,笛福根据水手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一些经历和自己的想法,完成了自己最著名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并翻译成中文版的《鲁滨逊漂流记》。小说讲述了一名水手在荒岛上从海难中逃生,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险恶的自然环境,最终获救回到英国的故事。这部小说很受欢迎,一年内出版了四版。它仍然被全世界的人阅读。他的作品主要是为了个人通过努力,靠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困难。情节曲折,自述,可读性强。并展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崇尚他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笛福的其他主要小说还有1720年完成的《辛格尔顿船长》和1722年完成的《摩尔·弗兰德斯[1]》。笛福还写了大量的小册子和新闻报道。1722年法国马赛发生瘟疫。笛福出版了《大疫时代》,迎合了当时大众的关注,很受欢迎。[2]编辑此译本:1902明凯书店笛福的《孤岛上的流浪》,沈祖芬(一个跛脚男孩)译。

笛福1905的《鲁滨逊漂流记》,林纾曾宗公译。

从此时到40年代末,李咏、高希圣、彭、顾、唐希光、杨金森、张宝祥、徐霞村、樊泉等。做删节工作,先后编成《说不》系列、《林翻译小说系列》、《小小说集》、《学生》。

1921年,上海崇文出版社出版了严叔平翻译的《鲁滨逊漂流记》简写本。据作者统计,从1931到1948,该小说共有11个版本。除了顾、徐霞村等著名翻译家外,还有彭、李咏、张宝尧、等著名翻译家。此时的《鲁滨逊漂流记》不仅受到译者的青睐,也受到出版界和读者的青睐。出版的频率和数量都比不上其他外国文学作品。顾和唐希光的合译版本出现在1934到1948。樊泉缩写的《鲁滨逊漂流记》,仅1948就出了三版。

1949之后

1959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鲁滨逊漂流记》徐霞村译,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方圆译。

1997译林出版社《鲁滨逊漂流记》郭建忠译

2006《鲁滨逊漂流记》上海译文出版社黄译。

罗宾逊是英国人,1632出生在约克城。他喜欢航海和冒险。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但他一点也不害怕,希望能走遍全世界。

1659年,鲁滨逊乘船去了南美。在路上,他遇到了大风。船上的桅杆断了,船翻了。他的同伴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冲到岛上。这是一个无名的、无人居住的荒岛,长满了岩石杂草。他又冷又饿。他怎么能在这样的地方生存?

第二天,太阳出来了,大海平静了。潮水退去,鲁滨逊看到倾覆的船有一半漂浮在海面上,离岸边不远。他找了些木头做了个筏子,把它划到了船上。在小木屋里,鲁滨逊找到了许多可以用和吃的东西,并陆续搬到岸边,带回了一只没被淹死的狗和两只猫,这让他在荒凉中感到一丝安慰。更有意思的是,他在失事的船里发现了很多钱,但是在一个孤岛上,钱有什么用呢?

现在我们需要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鲁滨逊走遍了荒岛,在山坡上选择了一个有水、有阴凉、防野兽的地方,用木头和船帆搭起了一个简陋的帐篷。可以看到大海,他希望看到过往的船只,以便寻求帮助。

鲁滨逊在岛上定居下来,过着孤独的生活。他没有更高的要求,但从失事船上搬来的食物很快就被吃光了。如果他想活下去,他必须想办法。

他每天带着枪,带着他的狗去森林打猎,或者去海边钓鱼,养着他抓到的山羊。后来他有了一群山羊,可以经常喝羊奶,吃羊肉。在他搬走的东西中,有一些小麦。他把它们撒在栅栏里,很快就发芽了,后来结出了十几个穗。他用这颗小小的小麦种子一次又一次地播种和收获,到了第四年,他终于吃到了自己的粮食。

十八年过去了。一天,鲁滨逊突然在沙滩上发现了某人的脚印。起初,他乐观地认为那是他自己的脚印。后来他才发现,他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他吓坏了。我猜这一定是附近土地上的野人留下的。他担心这些野人会来吃他,就在住所前的空地上种上了柳条桩,把羊分成几个地方圈养起来。他又在这种不安的情绪中生活了两年。后来,鲁滨逊又一次看到了野人留下的火的痕迹和地上的尸骨,这让他想起了他们的野人宴。恐惧中的鲁滨逊开始考虑如何对付这个可能的野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六年,他终于看到三十多个野人坐着小木船上岸。他们拖出两个倒霉的同伴,杀死了其中一个,另一个挣扎着逃跑。他朝鲁滨逊住所的同一方向逃跑。鲁滨逊决心要救那个逃跑的人,于是开枪打死了两个追赶他的野人。罗宾逊把他救下的野人取名为“星期五”。他开始教“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了他的好帮手,逐渐学会了说话。他们在岛上幸福地生活着,扩大了谷物种植面积,增加了几个羊圈,晒干了更多的葡萄干。他几乎忘了回到英国和文明社会。

一天早上,鲁滨逊被“星期五”吵醒。原来附近停泊着一艘英国船。他发现船上发生了兵变,水手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和星期五救了船长,船长高兴地答应带他们回英国。鲁滨逊在这艘船上航行了半年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写的。1704年9月,一位名叫亚历山大·塞尔柯克(alexander selkirk)的苏格兰水手与船长发生争吵,他被船长抛弃在大西洋中距离智利400英里的安·菲南德(Ann Fiinander)岛上,长达四年零四个月。四年后,他被伍德斯·罗杰斯船长所救,当他被救回英国时,他变成了一个野人。英国著名作家笛福根据塞尔扣克的传奇故事,把自己多年的海上经历和经历倾注到人物身上,并充分利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加工文学,使鲁滨逊成为当时中小资产阶级眼中的英雄,成为西方文学中第一个理想化的新兴资产阶级形象。他表现出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塞尔柯克在荒岛上没有做出任何值得称道的英雄事迹。据说他和鲁滨逊都有过抓山羊和披羊皮的经历,也都受到过猫的骚扰。他们还驯养山羊和猫作伴,并且都花时间向上帝祈祷。但是罗宾逊并没有在其他方面利用塞尔科克的经验。这本书写于1719左右。作者在近60岁时创作了这本有趣、高雅、通俗的传记小说,老少皆宜,为他赢得了“英国小说和报纸之父”的美誉。

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经历启发了笛福。这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主人公鲁滨逊非常乐观,充满斗志,体现了自我奋斗的精神。他的创造性工作和成就也体现了人类智慧的无穷魅力。如果一个人陷入困境,没有人能救他,他必须学会乐观地改变现状,这需要像鲁滨逊一样惊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这一点我们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就能体会到。

星期五[3]星期五被人们带回原始部落作为祭品。有了这一天的相处,罗宾逊因为这个土著改变了自己。也是因为他们的友谊,他活了下来,回到了家乡。星期五是一个简单的人,一个忠诚的朋友,一个有智慧的勇敢的人。他善良,忠诚,有责任心,适应性强。他和罗宾逊在岛上用不同的技能度过了许多年。星期五的到来让罗宾逊实现了他当州长的梦想,他成了罗宾逊的奴隶。事实上,如果没有星期五的帮助,鲁滨逊不可能离开荒岛,回到英国的主流社会。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第一篇文章《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在岛上漂泊,克服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真实自然,充满传奇色彩。主角在孤岛上种庄稼,盖木屋,挣扎求生,但渴望重返人间的心情让他着迷于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在65438。

打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献给一直依赖父母和学校的年轻朋友们。”当我从扉页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厌恶。确实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缺点,只是我们不愿意承认。难道我们不想做得更好吗?可是为什么身边的人总是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当我一本正经地翻过最后一页,看完这个跌宕起伏的故事时,我以为我真的惊呆了。那是一种精神上的震撼,问号不禁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如果我是罗宾逊。如果我是他,当船在风暴中失事,我会像他一样继续航行,不向命运低头吗?不,如果我有选择,我不会接受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个信心。如果我是他,我会像他一样一个人在荒岛上重燃希望而不是自暴自弃吗?不会,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无法像他一样与时俱进,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如果我是他,当我看到一个野人和自己的同类举行聚会时,我会像他一样勇敢的站出来,只带一个助手和他们战斗吗?不,我宁愿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找不到我,因为我没有这个胆量。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弱点。从出生到背上书包,父母和学校为我们的成长铺平了道路。我年复一年走在这条平坦的路上,没有任何挫折,没有任何风浪,依然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的苦涩。

读完精彩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个高大的形象总是映入我的眼帘。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和航海家罗宾逊。他以百折不挠的毅力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航海的梦想。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受益匪浅。

1659年9月30日,一个人在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暴并倾覆了。除他之外,无人生还。他被困在一个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和勇气,二十八年后,他凭着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小岛。这个人就是倒霉又幸运的罗宾逊·克罗索。

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多么惊人的数字!可见罗宾逊有多勇敢。刚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说,“我整天为自己荒凉的环境而痛心,没有食物,没有房子,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得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亡,要么被野兽吞食,要么被野人咀嚼……”然而慢慢的,他独特的个性就出来了,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做了一张桌子和一个小盒子;抓到的小羊和小狗;种植小麦和水稻。......

罗宾逊仍然是一个坚定的人。他曾说:“我的脾气就是下定决心做一件事,不成功决不罢休”,“我会尽全力,只要我能划水,我就不会淹死,只要我能站起来,我就不会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很长的时间。制作一块板需要42天。他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徒劳的,没有成功,但他从不灰心,总是总结失败的经验,重新开始。努力工作带来了可喜的回报。他终于得到了一艘船、面包、陶器、种植园、牧场和两个更“豪华”的住所...没有一个是不经过很多努力和克服很多困难而获得的。

看完之后,我不禁反思自己:如果生活在孤岛上,我还能活几天?有一天?两天?我能怎么做呢?会砍柴?会打猎会做饭?我连自己洗衣服都笨手笨脚的!再说了,没有人倾诉是多么孤独啊!我会窒息的!可见罗宾逊是多么的乐观!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那种不怕困难的乐观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坚强的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绝不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一样有抱负、有毅力、热爱工作,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这一段编辑的作品分析《鲁滨逊漂流记》属于中国读者中最为熟知的外国文学名著。人们可能没读过这本书,但对书名很熟悉,对其内容也略知一二,尤其是他在孤岛上独自奋斗的时候。其实这样被人知道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这部小说是公认的最严格意义上的不朽杰作,被认为是为数不多的塑造了现代文明、影响了人类历史的文学作品。据报道,到19世纪末,该书的版本、译本和仿制品已超过700种。这本书之所以如此吸引人,主要是因为它讲述了一个现实中不可能发生,但听起来却非常现实的故事,而听故事的人,绝大多数都和鲁滨逊一样,有着矛盾的性格,有着在各种逆境中生存或改善生活的欲望,或多或少都有着将这种欲望变成现实的勇气和手段,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鲁滨逊。

在作者丹尼尔·笛福(1660-1731)生活的时代,英国工商业发展迅速,积极进行海外贸易和扩张。然而,当时社会上存在激烈的党派斗争和尖锐的宗教矛盾。在这样一个时代,像笛福这样聪明、有活力、有进取心、敢作敢为的人,自然要为自己在社会上争取一席之地。因此,他的一生跌宕起伏,复杂多变。然而,正是这些风风雨雨,显示了他以逆境为坦途的毅力和勇气。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下面的例子来证明。

1702年12月,英国两个重要教派之间用小册子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此事也在议会进行了辩论。笛福在此时出版了他最著名的小册子《对付新教徒的捷径》,作了辛辣的讽刺。然而,不幸的是,辩论双方都误解了他的目的。在被迫逃亡四个月后,他终于被捕了。1703年7月,他被判处巨额罚金(也许他要被长期监禁),并不得不在伦敦的三个不同地点戴上枷,为期三天(7月29日-31日)。戴着连枷当众示众,不仅是对个人的侮辱,而且当时的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因为有些戴连枷的人确实是被群众扔的石头打残或砸死的。在这个紧要关头,笛福不顾焦虑写了一首讽刺诗《枷刑颂》。他通过妻子把消息传递给他的朋友,并请他们做一些组织工作。当他第一次执行枷刑时,他在街上出售或分发印刷的诗歌。这首格律诗中最受称赞的诗句如下:

告诉他们因为他太大胆了,

说了不准说的心里话;

赞美这片土地上天空的主人,

他们惩罚他们不懂的东西;

告诉他们他很自豪能站在这里,

因为说了一些我们不想听的话...

在这首诗中,笛福坦白了自己的清白,谴责了判决的不公,指出了谁才是真正应该受到这种惩罚的人,并指出那些破坏自由的人总是用类似的手段来对付那些捍卫人民利益的人。总之,这首诗的发表使他达到了道德胜利的顶峰,他的勇气和幽默感赢得了群众的同情和好感。结果,当他三次被公开展示时,群众把所有的鲜花都扔向他,人们为他欢呼,举杯,甚至为他加冕。

笛福阅历丰富,游遍了英国,学到了很多东西。在他愉快的岁月里,根据一些航海家的记载,特别是苏格兰水手塞尔柯克的经历,加上自己的想象,塑造了一个像鲁滨逊一样顽强的人物,一心想探索未知的世界,使这本书里和自己有些相似的主人公在惊涛骇浪中颠簸,成为海盗手中的奴隶,在异国他乡发家致富。在孤岛上独自奋斗,努力生存,最终用努力和智慧在20多年的时间里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世界,并最终使之成为文明世界的一部分...

这本书是鲁滨逊一生的真实记录,既有扣人心弦的情节,又有发人深省的内涵。而且是第一人称叙述,确实有独特的魅力。难怪这本书在1719年4月出版,立即受到热烈欢迎。到当年8月,已经重印了4次。它的成功展示了英国小说广阔的发展前景,自然成为英国小说形成时期的代表作,为笛福赢得了欧洲和英国小说之父、海上冒险小说奠基人的美誉。顺便说一下,笛福也被称为报纸文学之父。而且,他的《鲁滨逊故事》不仅奠定了英国小说现实主义的基础,还与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和班扬的《天路历程》一起,以极其生动的形象展示了英国人民对环游世界的热爱。

早在1905年,笛福的这部名著就被林琴南先生用文言文翻译介绍,此后又出现了几个白话版本。据我所知,至少半个世纪以来,笛福的这部作品在中国一直被通称“鲁滨逊飘流记”。作为这本书的译者,我觉得把鲁滨逊的名字和“流浪”联系在一起是不合适的,容易引起误解。因为在笛福的笔下,鲁滨逊一生从未“漂泊”!

鲁滨逊一生最重要的经历是,他在一个孤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完全定居在陆地上,与海上漂泊无关。况且二十八年占据了他人生的很大一部分。就他在海上度过的日子而言,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乘船朝着目的地航行(否则,他不可能到达非洲或者巴西等地)。他只是偶尔遇到一场大风暴,他的船被吹离了航线,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从未放弃努力,听天由命地在海上“漂流”。即使是独自落水的时候,他也没有让自己受风浪的摆布,而是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游向岸边。

笛福在书中还做了一个安排,就是在鲁滨逊登岛的第六年,为了充分了解自己生活的地方,他驾着自己的船,想环岛航行。他不小心让船进入了岛东端的湍流中。如果他允许自己在这一刻“流浪”,他就会被这急流冲到一望无际的大海,再也回不来了。幸运的是,他没有让自己“流浪”,而是与这股电流拼命挣扎,最终活了下来。

可见,无论是宏观地看待鲁滨逊的一生,还是微观地看待他的一些经历,都很难将鲁滨逊与“流浪”联系在一起,因为在我看来,这种结合与鲁滨逊积极进取的精神格格不入,似乎也不符合笛福笔下的鲁滨逊形象。

所以我决定把罗宾逊和“流浪”这个词脱钩。这样做有以下几个原因。

我们平时看到的笛福的书只是第一部分。事实上,笛福已经粗略地说了他将在第一本书结尾描述的内容。果然,在第一部出版后的第二年,他立即出版了第二部,可以称之为续集(在英语中,这部续集和它的前身通常被称为《鲁滨逊漂流记》)。在这部续集中,已经是富商的罗宾逊走得更远。他的商船甚至航行到亚洲,经印度、暹罗到中国台湾省和南方沿海城市,再由陆路北上,经南京到达北京。在这里,他加入了一支前往莫斯科的庞大商队,走过了许多沙漠,在西伯利亚度过了漫长的寒冷季节,最终抵达俄罗斯西北部的阿尔汉格尔斯克港口,从这里返回英国。

所以我觉得我们的主人公在这里走了这么长的路,贯穿和穿越了中俄这样两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书名就更不叫流浪了。因此,我决定根据原著的标题把它翻译成类似《鲁滨逊历险记》的作品。这里我保留了主角名字的译法为“鲁滨逊”,因为虽然这三个字在普通话中的发音未能正确反映原文的发音,而且其中的“鲁”字见于主角的姓氏“克鲁索”(后一个字“鲁”与原文发音相近,很难改成其他字),但“鲁滨逊”这个名字在中国太熟悉了。

像笛福这样的作家,要为《鲁滨逊漂流记》这样的作品写一篇略显原创的序言或导言,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关于笛福的生平,任何一本英国文学史或相关参考书都会有详细或简要的介绍,甚至他的传记也远不止两三本。对于这部作品的价值和意义,各种评论可谓无所不在。比如英国文学巨匠约翰逊博士(1709—1784),他认为不一定有什么作品比《堂吉诃德》、《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更让读者想写得更长。18世纪欧洲最伟大的思想家卢梭(1712—1778)与约翰逊博士同龄。他建议每个成长中的男孩都应该先读这本书。浪漫主义诗人兼评论家柯勒律治(1772-1834)对这本书大加赞赏,说它体现了普遍的人性,但与笛福同时代的重要作家斯威夫特(1667-1745)对此颇为鄙夷,甚至称笛福为“戴着枷示众的人”。另一方面,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船员们在荒岛上搁浅时,把这本书的前半部分当做救生手册来读;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用书中的情况来说明他的经济理论...

的确,在笛福的小说中,有很多方面是可以评论、分析和引用的,比如人在自然中的地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创造文明的过程,什么是幸福和自由,交往和宽容的重要性,还有其他的比如种族、民族、宗教、战争、和平、人性、毅力、勤奋和实践,这些都可以用来讨论笛福的思想和实践。然而,序言和后记在许多版本,翻译和模仿;以及各种专著,必然已经对可以普遍想到的方面进行了挖掘和论述。所以,如果读者在读完我的序言后,能注意到鲁滨逊从未流浪的事实,并接受我对此的理由,那我就很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