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有英语语言学硕士吗?
一、选择范围和对象
在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攻读硕士学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不含定向和委托)。
对于少数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优秀研究生(不含定向和委托),如果被导师接受,允许其报考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相关学科的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已修完规定的课程,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核一次性通过。每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3.英语通过六级或达到当年及格分数(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本标准执行),外语专业第二外语达到规定分数。
经知名专家推荐,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科学、工程、农业)。
4.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接收导师有正在研究的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研究经费充足(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65438+万元,理工农不低于20万元)。
第三,选择过程
1.培养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规定的遴选标准和相关学科特点,制定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具体标准于13年2月2日报研究生院培训部办公室后实施,实施细则在单位醒目位置或网页上公示,向全体研究生公开。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12年2月2日至5日向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和博士继续教育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3.各培养单位应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的考核小组(3-5人),制定考核办法,对申报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素质、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考核方式可以是笔试或面试。
4.考试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将合格考生名单(汇总名单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申请表1份、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6月5438日+2月12日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批准并确定获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一周。
5.公示无异议后,获得研究生资格的研究生须及时参加当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