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通常对外国人直呼其姓?

在欧美,有一种追随名人名字的潮流,他们常常用名人的名字作为自己或孩子的名字,以示内心对名人的期望和敬仰。尤其是很多人喜欢给孩子起圣人、领袖之类的名字。所以欧美可以有无数同名的人,比如比利,保罗,华盛顿,威尔逊,弥尔顿。所以直呼其姓的重复率并不比直呼其名的重复率高。

而欧美人往往把父亲的名字当成自己的,如果;如果有两代人同名,姓氏的英文后缀是“young”(加Junior,缩写为Jr)。读中文的时候,把年轻一代读成“小”,比如小布什。

欧美的习俗是:如果你很熟悉,很友好,在非正式场合可以直呼其名;在正式或非正式的场合,名和姓可以一起使用。如果你想在正式的会议上和与不认识的人交流时保持礼貌,你习惯于将敬语(先生、夫人、女士和小姐)与你的姓一起使用。对于政治家、艺术家等名人,人们习惯只用一个姓,比如俾斯麦?苏、贝多芬、牛顿、哥伦布等。因此,对外国人直呼其名时,一般喜欢用姓来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