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干部的二十十字标准

国企干部的二十横标准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国企领导必须对党忠诚,勇于创新,管好企业,繁荣企业,清正廉洁。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本级企业及其在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监管下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国有企业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着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骨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兼具商业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它们的商业性体现在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公益性体现在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经济调控的目标,发挥协调国民经济各方面发展的作用。

自然

国有企业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质上就是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的企业。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就是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的企业性质。

所以,所谓国有企业的性质,本质上就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和所有企业的性质。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主要具体表现形式。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全民所有制企业体现为国家所有制的具体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