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购的时候面试官问什么是采购,我该怎么回答?
一、采购范围
物资采购是指购置教学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后勤服务物资、基建工程所需的资产和设备、图书等物资。
第二,资金来源
经费来源主要有: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专项经费、捐赠和部门、科室自筹经费。无论使用哪种资金,都纳入学校计划统一管理。
第三,组织
(一)学校成立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校长担任,成员由财务部、审计部、校办、教务部、总务部、基建部派出,材料使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全校的年度采购计划。
(二)各类物资的采购实行集中管理,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根据资金渠道和物资使用情况负责。教学、科研和教学辅助单位的教学设备和办公设备由教务处负责;学校办公室负责行政和党群部门的办公设备;后勤服务材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基础设施部门负责基础设施项目所需的资产和设备;图书馆对图书资产负责。
(3)监督部是物资采购监督部门,对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招标等工作进行监督。
四。审批程序
(一)各类物资采购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详细列出项目的用途、性能、规格、型号、采购方式、使用时间和资金来源等基本要求和资料,于上年底上报有关归口职能部门和单位。
(2)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审核各单位申请的物资采购计划后,在学校预算控制限额内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
(3)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审批相关职能部门上报的年度物资采购计划,明确提出实施采购的具体要求。
(四)年中可根据需要调整计划,对暂时急需的物资要报批,明确资金来源后才能上报采购计划。抢修所需物资经分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直接采购,事后必须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实施措施
采购工作由物资采购专职人员采用政府采购、招标(议)或当地采购的方式进行。
(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暂行办法》,汽车、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有关要求办理。
(二)对于单价或批量价值超过5万元且可以采用招标(议)形式采购的,按以下步骤采购:
1.在初步了解市场信息的基础上,用户单位推荐2-3家(单价65438+万元或批量价值20万元以上的3家以上)工厂(厂商)。
2.主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用户推荐的情况,进一步调查、市场研究,了解厂家信誉,拟定参与厂家(商家),筛选邀请投标人,拟定招标规范,发出邀请书。
3.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对收到的标书进行登记和整理,通过主管部门和单位、有关专家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招标小组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类似材料或设备每年采购一次)。授权主管部门和单位代表学校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将不会支付。货物到达后,主管部门应组织用户和有关专家严格验收,并将有关资料归档。
(三)对于不适宜采取招标(议)形式的,有两种采购方式:
1.单价或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由主管单位牵头,主管单位、用户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直接从厂(商)购买。购买时应签订协议。
2.单价或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且价格波动不大的物资,由物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或2名以上其他人员)派员到市场直接采购。
(4)对零星配件、材料、办公用品、个别单位专用产品、不能批量采购的低值(总值2000元以下)材料,由使用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由使用部门自行组织采购,但应办理固定资产相关手续。
六、采购纪律
(一)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必须诚实,讲究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一定要熟悉采购业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保证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质优价廉,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二)使用部门应积极协助学校主管部门做好物资采购工作。不要擅自向工厂(商家)作出承诺,以免影响商务谈判;未经学校批准,各部门不得自行组织采购,否则不予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资金不予报销。
(3)采购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回扣,否则按行贿处理。对有损学校利益和形象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