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如何转专业?

广西师范大学可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申请转专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第一或第二学年春季学期申请转专业。广西师范大学转专业的原则要求如下:

1,体育、艺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不能转普通专业。

2.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学生在分流前不能转校际交流项目以外的专业。

3.职教专业的学生不能转非职教。

4.非师范专业学生,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具有适合教学、喜欢教学、善于教学的潜质,可以申请转师范专业。

5.各专业转出转入人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在校人数的10%(四舍五入取整数)。

关于转专业的其他规定。

学院(系)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成立至少由3名副教授(或以上)组成的考核小组,制定并公布考核细则,对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负责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转学的学生进行考核,形成是否录取的具体意见。

评估结果应在院(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异议,将转专业审批表及相关考核材料提交教务处。

参考以上内容?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转专业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