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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尼·莫里森的《宠儿》(1987),中国文学出版社,潘岳和雷格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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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春天,出于对浪费时间的担心,我和潘岳被作品中叙事话语的丰富性和对话描写的简洁生动性所吸引,开始尝试合作翻译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的小说《宠儿》刚刚获得了普利策奖。起初对出版不抱希望,却用青春的热情一次又一次地修改、考虑、打磨;这种不期而遇,让我们在莫里森的精神世界里沉迷了好几年,甚至思维方式、情感、审美都深受影响,这是意料之外的。《宠儿》在1996由中国文艺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后,某电视台曾经为这本书做过专题节目。请告诉我们故事的梗概。说着说着,我们也会像小说里的主角一样偏离话题的侧面,纠结于某个没有自己的细节,仿佛自己也曾在那里,见证过那些惊心动魄的瞬间。1989年秋《宠儿》初稿翻译完成后,我们在讨论中决定,这是一部在艺术质量上堪比古今任何一部伟大小说的杰作,其作者应该可以在十年内获得诺贝尔文学奖;1993 10托尼?当马礼逊获奖的消息传出时,远在大洋彼岸的潘岳立即打来电话,与我分享他的喜悦。当然,在世界知名的、令人惊叹的声音中,不可能有人知道和关心中国两个年轻人莫名其妙的兴奋。

中国读者对托尼感兴趣?莫里森应该不陌生。她的《秀拉》、《所罗门之歌》和《宠儿》已有中文版,而且《所罗门之歌》和《宠儿》还不止一个版本。这位作家本人在20世纪80年代访问过我国。在1999(由外研社和中华读书报合办的《国际文化特刊》主办)9月发表的“20世纪100部文学经典”调查中,《宠儿》排在第30位。

托尼。托尼·莫里森,真名是克罗?安东尼?沃福德,1931二月18,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洛林的一个造船工人家庭。她的父母自信有艺术细胞,母亲是教堂唱诗班的领导,父亲是讲黑人民间传说和鬼故事的专家,这些都对她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她童年的理想是成为一名芭蕾舞演员。莫里森1949以优异成绩毕业于洛林高中,1953毕业于华盛顿霍华德大学,1955获得康奈尔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她的毕业论文题目是《论威廉?福克纳和弗吉尼亚?伍尔夫作品中的自杀主题。莫里森一生只从事过两种职业,要么是教师,要么是编辑。她先在德克萨斯南方大学和霍华德大学教英语,后在兰登书屋旗下的辛格出版公司做教材编辑,65438-0967在兰登书屋担任高级编辑。从1971开始,她一直在纽约州立大学和耶鲁大学任教。到1984,她辞掉了兰登书屋的工作,成了纽约州立大学的教授。普林斯顿大学罗伯特自1987?到目前为止一直教写作的戈辛教授。1958,她和牙买加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结婚了,有两个儿子。但是仅仅过了六年,婚姻就破裂了。从此她一直单身。1993,托尼?瑞典学院授予莫里森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她“用富有洞察力和诗意的小说展现了美国现实的重要一面”。

据莫里森自己说,她“从未准备好成为一名作家”。当她的婚姻出现危机时,她积极参加了一个写作小组的活动,通过聊天来暂时逃避不幸的婚姻生活。她匆忙写的一篇短篇小说,是根据她的童年写的,受到了大家的称赞。这是关于一个她认识的黑人小女孩,她向上帝祈求一双蓝色的眼睛。离婚后,莫里森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每天晚上哄他们入睡,并开始写作,从中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快感。她查了一下短篇小说,用她非凡的想象力扩展成一部短篇小说,取名《最蓝的眼睛》(1967)。小说中,黑、丑、被忽视的佩科拉也对生活有着非分之想——一双美丽的蓝眼睛,但最终这种奢望只能在疯狂的幻觉中实现;她的悲剧是,她在一个叫美国的国家长大,这个国家只爱她的金发碧眼的孩子。这部小说几经波折,揭示了黑人精神世界被白人文化和价值观侵蚀和挤压的扭曲和变形。最终在1970出版,受到评论界的一致好评。此时,莫里森已近40岁。

《最蓝的眼睛》为莫里森未来的小说创作树立了标杆性的基调,也使她能够以一个敏锐的思想家和种族代言人的身份,堂堂正正地介入美国黑人文学的传统。虽然美国黑人文学始于黑人奴隶被强行带到新大陆,但它真正获得自己的声音是在20世纪20年代的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之后。四五十年代走向成熟的黑人文学,以三部小说为里程碑:理查德?赖特的《抗议小说》土生子(1940),拉尔夫?埃里森以“寻找自我”为主题的《看不见的人》(1952),还有詹姆斯?鲍德温的《去山上说吧》(1953)探讨了黑与白的关系。作为继承者,莫里森仔细考察了这些前辈的著作,并对他们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但她对自己区别于他们的捍卫、倾诉和取悦他人的语气深感失望。她后来在一次采访中说,“他们只是告诉你我们黑人,每个人,白人和男人。”就是在这一刻,她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用现代艺术和人性的光芒,实现对黑人女性等双重(多重)弱势群体的关怀和关怀,为他们和他们的心灵创造历史。她坚持称自己为“黑人女作家”,因为“作为一个黑人女性,我可以进入一个非黑人非女性无法进入的广阔的感情和感受领域。”

第一部小说出版后,莫里森进入了稳定的写作状态,每一部作品的问世都推动着思想和艺术的探索,除了《最蓝的眼睛》,她至今已出版了六部小说:《秀拉》(1973),塑造了具有鲜明个性和叛逆精神的黑人女性秀拉的悲剧形象,提出了黑人女性在种族、性别和阶级压迫下的出路。《所罗门之歌》(1977,获美国国家图书评论奖),描写了一个富有的黑人青年“奶人”,内心矛盾迷茫,无意间走上寻根之路。因此,他的种族意识在祖先留下的传说、神话和歌谣中被唤醒。《焦油宝贝》(1981)讲的是一个在白人文化熏陶下长大的黑人女模特贾丁和一个黑人逃犯“儿子”之间的爱情故事。在表达他们的个性冲突的同时,她深切关注黑人传统价值观在当代黑人生活中的地位。《宠儿》(1987,曾获普利策小说奖),通过一个杀婴案及其余波揭示了罪恶奴隶制的无尽危害,是她的代表作。《爵士乐》(1992)讲的是一对老夫妻和一个女孩之间的奇怪三角关系:53岁的乔爱上了年轻的多卡斯,当后者继续前进时,他枪杀了她;乔的妻子怀·霍莱特(Huai Hollette)跑到女孩的葬礼上用刀划伤死者的脸,后来又走访了很多地方,想尽办法了解她的内心世界。最后,夫妻二人在对共同生活的回顾中达成了奇妙的和解。莫里森以这个故事为切入点,展现了20世纪20年代大批黑人为了逃避种族迫害,寻找更好的生活,从南方乡村进入北方大都市的历史图景。莫里森以《爵士乐》为蓝本,揭示了奴隶制与解放、灵魂与肉体、城市与乡村、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巨大冲突。《天堂》(1998)讲述了在20世纪70年代,一群不为社会所接受的自由奴隶李福带着他们的幼仔来到西部,定居在一个名叫鲁比的小镇,创建了一个完全由黑人组成的天堂般的社区。到了1976,一百年后,外界对这个“天堂”的侵蚀和影响已经让居民无法忍受。他们把对社区纯洁性的威胁归咎于一群无家可归的妇女,她们在城外的一座修道院里避难,于是一群男人袭击了这些“不体面”的妇女。然而,对底层女性命运的深切关注仍然是这本书的主题,因为用了大量的篇幅来描述一直不断卷入她们现在生活的过去。被袭击的女性中还有一名白人女性,但莫里森并没有指出是哪一位,而是留给读者去分辨。《宠儿》、《爵士乐》和《天堂》构成了旨在总结和梳理百年来美国黑人历史的三部曲,每部作品都涉及到最终诉诸暴力的爱情。莫里森在三部曲中也逐渐发展了她的抒情史诗艺术。比如她在精卫写《爵士乐》时,借用了黑人音乐蓝调的表现手法,将各种音调交织混合,使整个文本像一个波动的、不间断的爵士乐乐谱,从而准确而充分地传达了人物内心的饥饿、痛苦和扭曲,并引入了评论家所说的“双声部叙事”来增强层次感。在《天堂》中,莫里森将叙事风格中的虚构、梦境和语言的抒情性发展到了近乎无拘无束的地步。据说这部新作是在半谵妄状态下创作的。除了小说,莫里森还写了剧本《做梦的埃米特》(1986)、《在黑暗中玩耍》(1993)和童话《大箱子》(65438)。

从65438年到0987年,莫里森发表了她不朽的代表作《宠儿》。书的主要情节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65438+50年代,一个叫玛格丽特的女人?加纳的女奴带着孩子从肯塔基的奴隶农场逃到了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奴隶主们尾随其后。为了让他们的孩子不再重复沦为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抓起一把斧头,毅然决然地为他们选择了死亡,却只杀死了一个女儿。莫里森在为兰登书屋编辑《黑人之书》(1974)时接触到了这个故事,这是一部反映300年来黑人争取平等和自由的历史的文献集。当时她有一种强烈的创作冲动,想通过小说这种艺术形式来探究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从而为深受奴隶制邪气伤害的黑人奴隶写一部心灵史。经过十年酝酿,三年写作,《宠儿》终于问世,足以证明这本书在莫里森心中的分量。小说中的女主角名叫塞丝,表现绝望、疯狂和极端爱情的武器变成了更危险的手锯。小说出版后,在美国文学界和文化界引起强烈震动,各大报刊发表文章给予最高标准的赞誉,认为它是美国黑人历史的丰碑。然而,这本书后来在国家图书奖中落选。一般认为,由于书中对种族主义的无情攻击,陪审团中的一些成年人感到不快,17名黑人作家和艺术家联名发表公开信表示抗议。在这样的背景下,1988的普利策奖颁给了宠儿。进入90年代后,《宠儿》成为现代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在西方许多大学文学系的现代主义文学、意识流小说、黑人文学、女性主义文学等课程中被选作必读。精神分析、结构主义、女性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叙事学等流派都找到了证明自己理论的素材。1998,《宠儿》搬上银幕,著名电视主持人奥普拉·温弗瑞?温弗瑞扮演赛斯。

莫里森选择了《宠儿》的场景作为辛辛那提郊区石兰路124号的鬼屋。现在是1873,废除奴隶制已经10年了。1855年,美丽傲慢的女奴塞丝从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农场逃到这里,投奔婆婆贝贝。萨格斯(她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已经提前分娩,另一个女儿在途中出生);二十八天后,奴隶主“学校老师”带人追杀。塞丝锯掉了自己年仅一岁左右的女儿的喉咙,并在下葬时给她取名为“宠儿”。虽然逃脱并杀死女孩已经是18年前的事了,但过去的噩梦从未停止纠缠塞丝。小说开篇明确说124号“对一个婴儿充满怨恨”,但到1873,“塞丝和她的女儿丹芙成了它唯一的受害者”(宠儿“宠儿”的鬼魂在家里肆虐多年,导致她的两个儿子离家出走,加速婆婆贝贝?萨格斯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使他的小女儿丹芙养成了孤僻和幽闭的性格。这一天,前“甜蜜之家”农场最后一个男奴保罗?d的来访打破了塞丝与世隔绝的生活表面上的平静:他在房子里打砸抢,赶走了小幽灵,取而代之,与塞丝生活在一起,并承诺给她“一条命”;然后《宠儿》在一个20岁女孩的身体里起死回生,进入这个家庭去收爱的债;为了占有塞丝的全部爱情,宠儿甚至勾引了保罗?d,把他赶出家门。然而,一个幽灵对爱情的追求是贪得无厌的,塞丝终于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最后,是长大成人的丹芙和黑人帮她摆脱了宠物,开始面对新的生活。

从表面上看,《宠儿》占据了一个成功故事的大部分元素:苦难、爱情、神秘、性和暴力;但在莫里森的作品中,却呈现出另一种氛围,复杂多彩如马赛克艺术,缠绵热烈如爵士音乐,深邃晦涩如现代诗歌;它的力量是一本巧妙的畅销书所无法企及的。在我看来,保证这部作品伟大的,与其说是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不如说是她以同龄人为荣的思想水平。莫里森思想所触及的黑人历史,往往是由这样一些常见的场景组成的:有一天晚饭后,因为无事可做,一个白人农家女青年会把娃娃扛在肩上,出门观看黑人被私刑处死;折磨黑人的人永远不能说他们对被折磨的黑人有什么深仇大恨。他们这样做可能只是因为一时兴起、戏谑和炫耀权力。在莫里森看来,这种兽行的任意性隐含着对人的生命和尊严的蔑视,这比奴隶制本身的残酷更令人发指。因此,她的笔法超越了愤怒,不再“控诉”,而是用坚定而痛苦的方式陈述了一个黑奴(或被解放的黑奴)在这个世界上的根本处境:“任何一个白人都可以因为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仅奴役、杀死或残害你,而且玷污你。它被彻底玷污了,你甚至不能再喜欢自己了。玷污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你可以忘记自己是谁,再也记不起来了。”(251,299)“白人认为每一个黑人的皮肤都是热带丛林,无论是否受过教育。不能航行的激流,四处摇摆尖叫的狒狒,沉睡的蛇,还有垂涎其甜美白血的红色牙龈。.....黑人越是花力气去说服他们自己是多么温柔、聪明、有爱心、有人情味,越是穷尽自己不容置疑的信念去证明给白人看,他们内心的丛林就越是茂密和混乱。.....这是白人在他们内心种下的丛林。.....它会成长。它正在扩散。.....直到它最终入侵了种植它的白人。.....让他们变得残忍和愚蠢,让他们变得比他们想要的更坏,让他们对自己创造的丛林感到恐惧。尖叫的狒狒生活在自己洁白的皮肤下;红色的牙龈是他们自己的。”(198,237)小说中的“学校老师”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白人。他处处摆出一副大公无私、科学客观的姿态,但他和两个侄子的所作所为却充满了残酷:为了做所谓的研究,他整天拿着尺子给奴隶们量尺寸,就像动物一样;两个侄子无聊至极,把塞丝逼了下来,吸走了她婴儿的奶,疯狂践踏了一个女人最神圣的母性。塞丝曾将白人分为邪恶的“学校老师”、侄子,以及善良的艾米、加纳、鲍德温、警察等。,但终于意识到这种划分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白人的善行或恶行完全是单向的。偶尔,甚至在情感上,黑人别无选择,只能听天由命。进入现代文明的人类历史,它赋予了新兴的美国科学民主的光环,却将其最黑暗最卑鄙的部分强加给了非裔美国人。《宠儿》扉页题字“六千万或更多”的亡魂,就是铁证;奴隶制及其余味对黑人心理的影响甚至超过了苦难本身。即使是20世纪末的现在,其巨大的阴影也无法从广大黑人的心中去除,黑人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都可以追溯到屈辱的历史。莫里森的天职是首先展现人们不愿回顾的历史,以及其中黑人心灵的困境――无尽的苦难和永恒的孤独。因此,她鄙视当代黑人文艺中白人鼓励的“自我鞭笞”,声称自己的作品是“为了黑人自己”而写的。《宠儿》的脉搏比常人慢,因为其人物的内心更沉重;但这脉搏是历经磨难的人们从民族悲剧的灰烬中崛起,并试图寻找永恒希望的意义和理由的证据。在黑人精神自救这个关键问题上,她借书这个角色的口,给出了一种选择的可能。塞思的婆婆,宝贝?萨格斯踏上自由土地的那一刻,她突然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强烈地感受到“自由是世界上无与伦比的”(141,168),于是她成为了一名“不加入牧师”,把自己对自由的热爱献给了黑人。她在“林间空地”布道时,呼吁他们爱自己的身体——眼睛、皮肤、手、脸、嘴、脚、背、肩膀、胳膊、脖子和内脏——因为“在那边,他们(白人)不爱你的身体。他们鄙视它。”她进一步要求每个人爱自己的心:“超过眼睛和脚。”不仅仅是肺呼吸自由空气。我爱你胜过你维系生命的子宫和你创造生命的私处。现在听我说,爱你的心。因为这就是价值。“激动人心的演讲结束后”她没有再多说什么,站起来扭着屁股跳舞。“C44L的其他部分”。(88,105)爱情,这种简单的思想(及其表达方式)虽然包含了太多的无奈,却实用而有力。《宠儿》出版后,有评论家说,“莫里森成了黑人灵魂的D?h?劳伦斯。”在我看来,这样的恭维对莫里森来说有点低了。

莫里森激烈的种族立场遭到一些人的批评,被认为削弱了对人性深度的挖掘。事实上,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危害极大,对种族矛盾本质的深刻洞察是莫里森文学殿堂最坚实的基石,因为只有解开这个心结,黑人族群才能获得最起码的自我认同,从而进一步探索和揭示人性的奥秘;回避和抹杀它,谈论人性,无异于挠靴。杀婴作为小说的核心情节,作为这种思想的载体,在读者的视野中逐渐清晰。事件的起因是塞丝逃离“甜蜜之家”庄园,这种逃离本身就是对《圣经》中失乐园神话的模仿和改写。“甜蜜的家”这个名字显然是指伊甸园。庄园的主人加纳人实行“一种特殊的奴隶制”。他们善待奴隶,从不打骂他们,教他们写字和计算,让他们持枪,允许黑尔周末出去打工赚钱买他母亲的自由。直到加纳先生去世,“学校老师”接管庄园,庄园里的奴隶们才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一样,生活在田园般的梦境中。与夏娃偷吃禁果相对应的是,塞丝最初对人性的觉醒来自于一次偶然的偷听:她无意中撞见了一个正在教两个侄子的“学校老师”,他正在指导他们研究奴隶,要他们把塞丝的“人的属性放在左边”,“动物属性放在右边”写在纸上(193,231)。她深感震惊,暗暗发誓,再也不允许自己孩子的属性被放在动物一边。因此,当塞丝的丈夫黑尔和西克索策划的集体逃亡失败后,她毅然决定独自出逃,并一举成功。她当时怀孕六个月,刚被两个侄子打了一顿,背部被划开,伤势严重。亚当和夏娃吃了知善恶的果子,被主逐出乐园,也是被动行为;塞丝的逃亡是彻头彻尾的主动,通过否定和拒绝所谓的天堂来宣示人的意识。到了女凶杀案发生的时候,塞丝暴力的母爱把这种行为中的负面倾向发挥到了极致,这其实是一个顺理成章的结果。它的意义在于,一个奴隶第一次真正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她人性的高贵、丰富、美好,靠的是挑战历史的非理性方式。1995我们在美国电台听到一个直播节目,是关于《宠儿》的讨论。很多白人听众打电话来问莫里森为什么不从道德上谴责“凶手塞西”;说实话,我们对这些人的傲慢和愚蠢相当震惊,但也进一步理解了莫里森的写作立场。保罗什么时候?在得知塞丝杀害女孩的真相后,D指责她说:“你的爱太强烈了。”她的回答是:“要么爱,要么不爱。淡淡的爱,根本不是爱。”(164,196)在这里,一个长期“失语”的民族从一个似乎失去理智的弱女子那里获得了自己的声音和品格,对失乐园神话的模仿也因此转化为对民族精神和文化从痛苦中重生的神话的建构。莫里森选择种族和性别双重压迫下的女性作为其民族英雄史诗的主角,承担起为民族寻找自我、塑造形象的重任,既不违背民族历史和现状的真实性,又体现了她一贯的女权主义思想。

相对于贝贝?在萨格斯的布道(发散性的爱)中,塞丝对爱的选择更为内敛:至少要用最大的力量捍卫人的尊严。两人都遭遇了惨痛的失败:贝比筋疲力尽,不得不躺在床上琢磨颜色,等死;塞丝在与还魂索债的心爱之人爱恨交织中精神错乱。莫里森为这两次失败安排了一个不同寻常的背景:黑人同胞的抛弃。媳妇成功逃脱后,在辛辛那提黑人中享有很高威望的贝比?萨格斯设宴招待她的朋友,但他们酒足饭饱后,所有人都嫉妒她,认为她拿走了所有的祝福和荣誉,“强烈的批评气味停滞在空气中”(137,164);所以第二天“学校老师”带人去猎奴的时候,没有人来报案,间接导致了杀婴的悲剧;塞丝出狱后,因为骄傲被他们疏远孤立了十几年。莫里森在这一刻摆脱了种族主题的限制,从哲学的角度关注人类在一个充满二元对立(如善与恶、爱与恨、骄傲与嫉妒)的世界中的困境以及他们为战胜孤独、追求意义所做的不懈努力,要求黑人和所有人思考和回答什么会胜利。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在书的最后,她意味深长地将这种不理智给了一个充分的表现:神志不清的塞丝,看到了来接丹芙的雇主鲍德温先生的帽子,误以为白人又来抢“她最珍贵的部分”了,于是在心里大喊“不,不,不,不,不,不”(262,312),冲出去杀了他。

此外,我想强调莫里森在《宠儿》叙事过程中的各种艺术处理――象征、隐喻、夸张、通感、意识流、时空转换、超自然现象描写、多角度叙事等。,一方面服务于小说的主题(由清晰而坚定的部分组成的硬核),另一方面又匹配或符合她思想中大量丰富而晦涩、需要辨识的成分。比如小说就写成了鬼故事。闹鬼的房子是18年末盛行的哥特小说惯用的战术,但在莫里森的笔下,它完全失去了制造悬念、渲染恐怖气氛的功能,与书中扣人心弦的明快基调相一致。宠儿的鬼魂在124号徘徊了很多年,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长大,直到以少女的身份走出来。它的基调是怨恨、悲伤、孤独、不公和愤怒。魂归肉身的宠儿被设计成既是人类的基本特征,又是鬼魂的恍惚和虚荣,这更像是阴阳之间的联系,而不是危险的信号。在一次采访中,当被问及她是否相信有鬼时,莫里森回答道:“是的。你相信细菌吗?.....(没有鬼)我将不得不依靠所谓的科学数据来解释没有科学依据的东西。”显然,宠儿这一形象带有非洲传统宗教思想和生死观的印记;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是莫里森所倡导的黑人民族传统对现代文明既定秩序的有力反拨。

作为一部旨在揭示奴隶制精神所造成的伤害的小说,《宠儿》聚焦于过去的时间对现实世界的严重干扰,尤其是被解放的黑人的心理。从现代精神分析的角度来看,女主人公塞丝和保罗?D Sethi在团聚即将开始前的精神状态是典型的精神病症状。虽然塞西无法原谅她的记忆(6,7),但她无法控制它滑向过去的深渊。事实上,小说中几乎所有的人物都生活在一个极其危险的境地,面临着这样一个随时会掉下去的心理深渊(在后来的《爵士乐》中,也被形象地描述为《裂\65094;)。比如说,宝贝?Sagues有六个丈夫和八个孩子,但他们都失踪了。保罗。d .自认男子气概在公鸡面前土崩瓦解;乐观坚强的老黑戳?裴德小的时候,老婆被少爷霸占了很久却无能为力;艾拉的青春期是由一对白人父子共同度过的,她称这对父子是“迄今为止最刻薄的人”。莫里森将塞丝的日常生活描述为“排斥过去的严肃工作”(73,86),当保罗?D一插手,同样的《甜蜜的家》记忆,让这部作品更加艰难;《宠儿》的回归彻底摧毁了它。奇怪的是,这一切都是莫里森用一个表面上杂乱无章、支离破碎的庞大结构精心组织起来的,几乎使用了现代小说的所有文学手段,把每一个片段都摆放妥当,焊接牢固,上一节列举的一些技巧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这部短篇作品就像是现代小说技巧的展览,或者小说写作教材。读者被它的魔力所吸引,可以从任何地方(小说的每一页)进入它虚构的现实,但总会在粉丝的眼中找到。莫里森坐在她的心里,像她反复谈到的老妇人一样,把这个虚构世界的所有秘密握在手中。关于这本书的结构,有评论认为“这就像在玻璃板上画一幅画,打碎玻璃,然后把碎片拼接成令人眼花缭乱的现代形式。”有评论将莫里森的别出心裁形容为“再次晃动她那耀眼的万花筒”。我们也可以把小说的结构看成一条缓缓流动的河流,有很多暗流和漩涡。过程起止于1973的春天和1874的夏天(描述现在时)。暗流和漩涡是对过去时间的回忆、反思和重建。在人物不断的遐想、走神、流泪中,过去与现在交织在一起,情节随着涟漪的扩大而趋于清晰完整,不可避免的真相浮出水面。小说开头小女婴被割喉后死亡,之后多次暗示杀婴的真相,但等到杀婴的场景完全重现,杀婴的动机在以后还会被反复讨论。塞丝在逃亡途中生下了女儿丹芙,这主要归功于一个善良而贫穷的白人女孩艾米的无私帮助。这个歌颂超越种族界限的普世人性的感人故事相对独立于全书,但莫里森仍然允许它从三个不同的视角完成,层次分明:第一次取材于丹芙的思想,第二次由丹芙讲给宠儿听,第三次由塞丝本人补充。此外,各种音质的多声部合唱和交响乐(小说第二部中塞丝、宠儿、丹芙与“你是我的”主题交织的章节最为典型)也使宠儿具备了一部伟大复调小说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