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称英语免试条件

天津市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关于改进我市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通知》(津人院〔2007〕16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留学经历;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取得人事部颁发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高级职称时需再次参加同等级考试;

3.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外语专业大专文凭;

4.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

5.BFT考试通过一级并取得通用资格证书者申报中级职称,BFT考试通过一级并取得通用资格证书者申报高级职称;

6.出版5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和译著,经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批准;

7.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请职称需要掌握第二外语;

8.申报所有系列初级职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对外语要求较高的系列职称外,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可申报其他系列职称,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在乡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凡申请职称外语免试或放宽成绩要求的,应填写《职称外语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申请职称时连同评审材料一并提交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