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管理条例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建筑管理

学生入学必须签订住宿协议,按照宿舍管理处安排的房号和床位住宿。未经宿舍管理处同意,各级学生不得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发放的公共设施和物品,应当经宿舍管理处和睡盛核实后,进行登记、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该遵守宿舍管理条例。在调整和搬迁宿舍时,他们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和设施。

第三条毕业、休学等学生。,离校前必须办理离开宿舍的手续。宿舍家具和财物由宿舍清点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两天内搬出学生宿舍。

四学生寒暑假不得留宿。学生应该在离开学校前存放好他们的行李和物品。

内务管理

第五条各级少先队员、学生会领导应当在德育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级学生宿舍的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各宿舍应制定内部卫生公约和轮换表,选举一名责任心强、威信高的学生担任宿舍负责人,实行轮换制。

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的值日生要打扫这个房间。如果那天发现地上有垃圾,周生应该再扫一遍。所有住校生要做好房间、门前、房后的清洁工作,将垃圾、杂物放入垃圾桶。不要往地上、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前面的走廊由房间打扫卫生。

第七条在寄宿制房间的安排下进行定期清扫,根据寄宿制办公室的安排和级别,依次清洗房间的地板、门、窗、桌椅,清洗楼梯、走廊、窗檐。使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墙壁无污垢、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各级学生会成员在定期检查或定期巡视中发现问题时,由德育处责成立即按要求进行弥补。

第九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禁止在楼道、厕所、淋浴间、沟渠内倾倒杂物和杂物。排便后冲水。

第十条宿舍内物品摆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部管理规定》(见附件)处理。

第十一条班主任和班级班长、生活委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生活订单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在上课、自习、午休以及夜间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要大声喧哗、打闹唱歌,也不要从事其他课外文体活动(需要进行的活动可以在班主任和住宿室的协调下进行)。

第十四夜,全校宿舍在规定时间熄灯,锁好宿舍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睡觉。对超时熄灯或熄灯后晚归的房间进行批评登记。对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学生的手机、电子游戏机等娱乐物品不准带入宿舍。以免影响他人及其休息。

第十六条严禁起哄、喝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打锅打桶、摔瓶子等。,又不是在宿舍打球。

第十七条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果有什么事情发生,他们必须持有班主任的签名,并在住宿室登记。

第十八条学生不得在宿舍留宿,严禁异性留宿。未经住宿室批准,男女生不得进入对方宿舍。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一览表(见学校一览表)。,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