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英语高手给点意见!!!
我被丢弃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死心塌地,无法改变,呵呵~
我会坚强的!!!请允许我借此机会最后一次用英语对我以前的亲爱的说。
首先分析语法:
整个句子(班纳特先生是如此奇怪的混合快速部分,讽刺幽默,保留和反复无常,二十三年的经验还不足以让他的妻子理解他的性格。
)是so引导的结果状语从句...那个。
在前半句话里(班纳特先生真是个古怪的人,他混合了快嘴、讽刺的幽默、矜持和反复无常):
贝内特先生是主角。
是如此奇怪的混合快速部分,讽刺幽默,保留和反复无常是谓语;
在谓语中,was是连接动词,
混合物是表语,
剩下的就是名词表语的定语。
在句子的后半部分(23年的经验已经保险让他的妻子理解他的性格。):
体验是主体;
二十三年是主语的后置定语,翻译过来就是二十三年。
一直放心地让他的妻子明白他的性格是谓语。在谓词中:
had was是连词动词;
不足是形容词表语;
让他的妻子理解他的性格是一个目的状语。在目的状语中:
Make是谓语动词;
他的妻子是对象;
Understandinhischaracter是补语;在补充中:
Understand是谓语动词;
他的角色是对象。
班纳特先生真是个怪人。混合物的处理是突兀的:通过化因为果来颠倒是非是相当邪恶的。怪就怪在组合,不怪在组合。一方面,他喜欢打断别人,喜欢挖苦别人,但同时,他又不苟言笑,让人捉摸不透。(用动词短语代替名词短语,更有助于语义表达,能给人以生活感。但其参差不齐的句式还是逊色不少。)真的让他老婆积累了23年的经验还是搞不清楚他的性格。(主客对调,犯了和客人对着干的错误,失去兴趣。至于天气冷带来的幽默,不是出于内心,但也是必然。)——《傲慢与偏见》第一章
整体翻译比别人好。
注意:否认的权利可以保留,但杨秋需要留在皮肤里——撕破脸皮让所有人都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