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英语高手给点意见!!!

我被丢弃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死心塌地,无法改变,呵呵~

我会坚强的!!!请允许我借此机会最后一次用英语对我以前的亲爱的说。

首先分析语法:

整个句子(班纳特先生是如此奇怪的混合快速部分,讽刺幽默,保留和反复无常,二十三年的经验还不足以让他的妻子理解他的性格。

)是so引导的结果状语从句...那个。

在前半句话里(班纳特先生真是个古怪的人,他混合了快嘴、讽刺的幽默、矜持和反复无常):

贝内特先生是主角。

是如此奇怪的混合快速部分,讽刺幽默,保留和反复无常是谓语;

在谓语中,was是连接动词,

混合物是表语,

剩下的就是名词表语的定语。

在句子的后半部分(23年的经验已经保险让他的妻子理解他的性格。):

体验是主体;

二十三年是主语的后置定语,翻译过来就是二十三年。

一直放心地让他的妻子明白他的性格是谓语。在谓词中:

had was是连词动词;

不足是形容词表语;

让他的妻子理解他的性格是一个目的状语。在目的状语中:

Make是谓语动词;

他的妻子是对象;

Understandinhischaracter是补语;在补充中:

Understand是谓语动词;

他的角色是对象。

班纳特先生真是个怪人。混合物的处理是突兀的:通过化因为果来颠倒是非是相当邪恶的。怪就怪在组合,不怪在组合。一方面,他喜欢打断别人,喜欢挖苦别人,但同时,他又不苟言笑,让人捉摸不透。(用动词短语代替名词短语,更有助于语义表达,能给人以生活感。但其参差不齐的句式还是逊色不少。)真的让他老婆积累了23年的经验还是搞不清楚他的性格。(主客对调,犯了和客人对着干的错误,失去兴趣。至于天气冷带来的幽默,不是出于内心,但也是必然。)——《傲慢与偏见》第一章

整体翻译比别人好。

注意:否认的权利可以保留,但杨秋需要留在皮肤里——撕破脸皮让所有人都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