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承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65 438+03]9号)要求,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上半年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示: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将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为了广大考生的健康和安全,所有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本次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进入考试。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和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手续。因考生填写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导致面试、确认等后续环节无法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亲自报名,并对自己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为学生报名。如有违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符合面试报名条件。网上报名系统具有判断考生笔试成绩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
3.2022年上半年前笔试合格的考生,需要在面试报名前重新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重新报名操作不影响考生面试报名资格。2022年上半年参加笔试的考生无需重新报名(含2022年上半年参加单科考试的考生)。
4.忘记注册密码的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重置:
(1)自助密码重置
考生可通过回答报名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报名时填写手机号短信即可获取密码。注意:短信是考生找回密码的重要途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期间,请考生谨慎更换手机号码,保持畅通。
(3)拨打考点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客服电话010-82345677)重置密码。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尺寸和格式为jpg/jpeg,不超过200K;照片显示的是考生头部和肩部的上部,背景为白色。由于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上传照片时请慎重选择。(注:照片由系统自动判断。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和大小上传。)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页面显示为“待审核”。工作人员在线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注册页面会显示为“待付款”。网上支付成功后,页面显示“支付成功”,面试报名完成。(注:请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查看网报审核状态。)
7.考生报名的基本流程如下: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的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网上缴纳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注册范围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河北省户籍研究生考生不需要居住证。)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注:暂住证、暂住证等。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代替使用。)
2.河北省内具有办学资格的院校设置的具有中等教育水平的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该专业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见附件1)。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2年制(3+2)和5年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初三以上的学生可以在廊坊报考。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需要毕业后申请。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省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局要求,《关于涉港有关问题的通知》, 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19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居住证和居住证。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方可申请面试。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师〔2013〕9号)和《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和方法(试行)》要求,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申请人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中等教育学历(本专业已“双向提档”)及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申请地点
1.具有河北省户籍或居住证的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市和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
2.河北省内具有办学资质的院校开设的具有中等教育水平的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第二,时间安排
1.2022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
2.2022年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7:00,工作人员在网上核对报名信息。注:已在复审期间注册的考生仍可修改个人信息。
3.考试合格后,考生网上缴纳考试费,缴费日期为4月21日24: 00。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2年5月9日至5月15期间,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2年5月14日至5月16日,全国统考。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及考点信息请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6.2022年6月15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对其面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考点教育局申请复核。
三、面试内容和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的形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容仪表、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基本教学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基本教学技能。各科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2.采访对象:
幼儿园面试不是针对特定主题的。
小学面试分为11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补充)、信息技术(补充)、小学全科(补充)。
初中阶段面试科目与笔试第三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分为18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日语(新)
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分为17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增补)和。
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课和高中是一致的。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附件2。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选择主题。根据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考生从抽取的两个试题中选择1,其他类别只选择1)。考生确认后,电脑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带着试题清单和备课纸进入备课室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为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的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两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尝试交谈/演示。考生根据准备好的教学计划(或活动计划)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大概是10分钟。
第五步:回应。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的内容提问,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1)考生须知
1.考生应持打印好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等候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生面试过程必须以“讲座”形式进行,“讲座”形式不予加分。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席处理。
5.禁止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如有违反,按作弊处理。
6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试期间,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如“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向他人出售试题”、“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都将遵守法律。
7.考试期间,我省对考场等所有考区进行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通过视频回放回顾考试过程。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8.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要自备教材。面试程序如下:
(1)考官在自备教材中指定一章作为面试内容,写在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的内容提问,考生作答。***20分钟。注:原则上所有自设教材都要在本学期正式出版,不包括个人讲义和内部资料。建议选择最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教材。
9.收费标准:根据富力改革公价1643 [2021]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2)成果资质证书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者,可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不再以纸质形式发放,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证书查询”栏目直接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证书“网页版”,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部门使用(可使用黑白和彩色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证书有效期为3年。后续具体工作安排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或河北省教师资格事务中心查询。
(3)关于免试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师资格认证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办函[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证改革高等学校教师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师办函[2022]65438+号)等文件精神
(4)考试日期
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具体考试时间表,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五)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育检查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厅〔2020〕8号)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面试时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考生须在考前28天内无国外居住史,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考前21天内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以上三类人群的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
2.所有考生提前办理“河北卫生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每天打卡“河北卫生码”,考前14天报体温。
3.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就医。治疗后好转的,必须由卫生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逐一进行专业评估。考试(面试)机构将在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综合判断和评价其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不具备者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时,考生必须摘下口罩,积极配合检查。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判断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5.考生每次进入考点,必须出示河北省卫生编码(含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提交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状况自评报告(附件3),以及本人7天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核酸检测计算时间至少为考生进入期末考试前24小时)。不符合考试要求的不得进入考试。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四种形式都有效。详见示例及说明(附件4)。
6.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考试前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活动14,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无高危地区居住史或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群。
7.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根据考点安排有序入场。考生进入考点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查验通道时应保持大于1米的人员间隔,有序接受测温和入场安检。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要扎堆或逗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开。
8.考生要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负责。对故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接触史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进行处理。
由于本次考试报名人数较多,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平台,由平台考试系统向考区考生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和考点安排,安排好住宿和行程,避免因天气恶劣、道路交通维护或其他不可预知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六)各考区的联系电话。
石家庄:0311-87060956
邯郸:0310-3113996,3113963
邢台:0319-2290718
保定:0312-5065856,5881917
廊坊:0316-5908655
衡水:0318-2120088
沧州:0317-3175307
秦皇岛:0335-3087085,3537918
唐山:0315-2801353
张家口:0313-2561383
承德:0314-2131206,2130603
(工作日9点-11点0014点-17点)
(七)考试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关注各地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变化,随时刷新河北省教师资格中心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了解相关考试要求,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如果因为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内容仅适用于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
1.河北省学前教育专业具有中等教育学历的学校名单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一览表
3.考生健康状况自助手册
4.核酸检测证书样本及说明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