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懂英语和法律的人帮我翻译解释一下。谢谢你。
对价=讨价还价的交换。
对价=交易的等值物(解释:英美法合同的成立需要对价,比如一个苹果4000元可以视为苹果的对价)
损害-做一些法律上不要求的事情。不做法律允许事情。
损害-做违法或法律不允许的事情。(这个应该很好理解,损害是违法行为的结果。)
不要求对价的充分性(平等性)。
不要求对价是充分的(相等的)。(解释:如前所述,英美法虽然要求合同的成立有对价,但并不要求对价相等。比如A愿意把他的苹果4以200元的价格卖给B。通常情况下,苹果4不限于200元,但可以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订立..)
先存义务规则:履行先存义务的行为不能成为新合同的对价。
先存义务规则:为履行先存义务而作出的行为不能视为新合同的对价。(解释:这也是英美合同法的重要规则。例如,上个月,甲方欠乙一一笔款项,本月初,甲方将款项支付给了乙方,但这笔款项不能作为本月签订新合同的对价。)
后面的东西贴的不全或者糊里糊涂,翻译的模棱两可。
希望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