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广外商务英语专业
公共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公共基础课:大学语文(专科)、大学语文(本科)、英语(1)、英语(2)、高等数学(专科)、高等数学(本科)、高等数学(1)、高等数学(2)、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物理。
1.免考公共事务政治课的考生,确曾在大专以上各类院校学习过,并经考核合格的,可以免考同名公共事务政治课。
(1)学过“哲学”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经考试合格者,可免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②学过《政治经济学》并考试合格者,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公共* * *基础课免试。
(1)数学专业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试自考高等数学课程和本科课程;高等数学合格的各专业院校毕业生,除《高等数学(练习册)》(《高等数学(二)》须有相应的《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外,可免修同名高等数学课程;各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修已学习并考核合格的同名高等数学课程。
(2)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及相近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专)》、《大
学中文(这个)”;专科以上毕业生学完《大学语文》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可免修《大学语文》(专科)和《大学语文》(本科)课程。
(3)各类外语专业及以上毕业生可免修《英语(一)》课程,外语专业及以上毕业生可免修《英语(二)》课程;学习过“英语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可免修“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考试(PETS)三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试“英语二级”课程;取得PETS-2或以上证书者,可免修“英语(I)”课程。
(4)各类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学习过《计算机应用基础》并经考核合格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以上,或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证书者,
《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可以免考。
(5)各类物理专业及以上毕业生可免修“物理(工程)”课程;学过《普通物理》、《大学物理》、《物理学》并经考试合格的理工科专业及以上毕业生,可免修《物理(工程)》课程。
3.免修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①自考毕业生报考第二学历或本科,可免修与原专业课同名、要求相近或低于原专业课要求的课程。
(2)各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或本科专业各类大专毕业生报考,可免修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相当或低于原专业要求的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信息技术在管理系统中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试自学考试《计算机在管理系统中的应用》课程。
(4)取得公共关系专业大专以上文凭者,可免修《公共关系学》课程;已取得市场营销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可免修《市场营销》课程,其他类似问题也按此办理。
4.免试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原件、毕业证、毕业专业学业成绩原件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经市自考办审核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和免试考生信息库报送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修审批通过后,将相关证明材料返回本人,由省自考办打印免修课程证书,发放给考生。
5.免试实践环节课程的考生需要持相关材料到考官所在学校进行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