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昆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可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

第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5年3月1987日至3月3日之间出生);报考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的职位,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后出生);报考博士学位或报考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并具有相应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考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目录未按“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结构划分;目录中第二栏为“大类”名称,第三、四、五栏为各教育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不包含的关系。

报考职位所需的职称、英语等资格条件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前取得。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际积累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以社保缴费清单为证明;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算是有工作经验的。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以灵活就业形式首次就业的,其工作经历时间从其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023年大学毕业生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算工作经历。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日期可放宽至65438+2023年2月31;同期中国(境)外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日期可适当放宽,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毕业证认证须在2023年2月31日前完成。

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2022年毕业生,档案关系仍在原毕业院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期毕业在国(境)外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申请2023年毕业生就业。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后2年内且经考核合格的,可申请2023年毕业生就业。

上述人员是指省项目办选派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苏州市聘请的原大学生村官。

提供国家或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志愿服务证明、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退役后1年内被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为义务兵的,可申请2023年毕业生就业。

7.除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毕业证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毕业证认证后方可申请。

8.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代码13-11)。征集对象为:毕业期间或毕业后入伍、在部队服役满五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市户口(不含苏州市大学生集体户口)。

9.取得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办理。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请不要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家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

(二)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与现有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不得聘用;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办法》2020年3月13日生效。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023年9月3日前在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就业且服务未满三年的人员;

(4)2023年9月3日前新录用服务期不满五年的公务员,或离开工作单位(岗位)按规定(含明确约定)不得辞退的人员,或按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站:昆山市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sykszksitepro/actions/home)。

3.报名及电子照片上传:3月1(周三)9: 00至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二寸(35×45 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资格初审:3月9:00 1—65438+3月4日06:00;

5.陈述与答辩:3月1至3月5日9:00-16:00;

6.初步异议处理:3月9:00 1—65438+3月5日08:00;

7.付款确认:3月9:00 1—65438+3月6日02: 00。

(2)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资格审查主管部门陈述理由。联系方式为:0512-57371237。

2.通过初审者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申请人必须先缴费。未违反考试纪律的,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昆山市人社局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者,报名成功。

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或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

缴费成功后,除职位已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外,报名费不予退还。

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提供注册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资格初审合格后,不得变更报名信息,不得变更其他职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023年3月3日16: 00后,报考资格尚未审核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不一致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2.进入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必须根据系统公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面试通知,逾期放弃。

3.本次招聘笔试比例为1: 3。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职位被取消的成功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逾期不改或举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款手续。

4.应聘人员必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并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规章制度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进行测试和聘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规定或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为2023年4月1日(星期六)。详见准考证。

请于3月29日9: 00至4月1日9: 00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自行负责。

如有变动,将提前公布,敬请成功申请者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

按照招聘岗位的类别,所有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每张试卷都是对应的。

职位类别请参考职位简介表中的“职位类别”。

经济类会计、审计岗位笔试试卷相同,统计与其他经济类岗位相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岗位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大纲》(附件3)。

考试不指定辅导书。

3.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封闭式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或退卷。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的50%设为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比例不足1: 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步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昆山市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动词 (verb的缩写)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具体审核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请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资格、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同意,取消其面试资格。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应向招聘单位或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和其他排名靠前的考生,应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公开,以便招录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更换。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面试及总分计算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的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请见公告。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置60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如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最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将为成绩相同者安排加试。

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次日在面试考点公布。

网上公示详见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七、体检

体检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天)复试,体检机构直接当场(当天)复试;异地(当日)复试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试,复试由人社部门选定的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试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试结论为准。

暂不检查怀孕考生的x光等项目,待孕末完成体检。

八。调查(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招录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要求执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书面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有递补,则在该岗位合格的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就业后(自录取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放弃就业资格者,不予顶替。

九。宣传和就业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因个人原因未报到的,取消录取资格。

员工在招聘单位至少服务3年(含试用期),首次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给予岗位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X.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专项监督热线为0512-57339944。

十一、本《公告》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昆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2023年江苏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 * *科目笔试大纲

如果你对自考/成考有什么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的内容,不知道自考/成考地方政策,点击最下方咨询先生官网,免费获取复习资料:/xl/